根据招标人封开海螺交投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公司)经营需要,现就矿山弃土处置进行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作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竞标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标的
1.本次招标总量 约800万吨矿山弃土,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合作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2个月;
3.合同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一次性缴纳100万元。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装车及运输方式
中标人自行组织车辆到公司指定装货点承运弃土,原则上由中标人负责在指定装货点装车。根据矿山需要,若有其他位置的临时装货点,则招标人可协助投标人进行弃土装车,运输仍由投标人负责。涉及影响弃土处置、运输需协调地方政府及周边村镇等一切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严格按相关部门关于环境、运输要求执行,做好厂内、厂外道路的保洁,负责对出门车辆进行清洗,严禁抛、洒、滴、漏,同时负责与城管、交警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如招标人需安排人员清扫,由中标人负责。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或管理的公司列入不守信名单(如:合同履约、质量、进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未被海螺公司及相关联公司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须自行组织装车及运输,运输车须手续合法、齐备、车况良好,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装车过程中如出现超载情况,统一卸载到公司指定地点(建议投标人视情况在装货挖机上安装反铲电子秤)。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等(详见招标文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需开展现场勘察,对装车点、出厂路线、所经区域、产品品质等事项进行充分了解,无条件接受公司矿山标的物弃土,不得挑选或拒载,不得以市场行情变化或弃土品质波动为由,拒绝提货,《现场勘察确认记录》需盖章签字,所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5.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出示回填场地相关手续(由县级及以上国土或林业等政府部门认可,该地块可以用作弃土回填或中转,并由县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的手续),且回填或中转场需满足招标人一个月的回填或中转量(面积200亩以上)。
五、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调整投标报价,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单位不得参与下期投标。
六、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示期:2025年10月19日-2025年10月25日;
2.标书发售期:202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5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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