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MC2025CG55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蒙城县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三)综合评审表中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技术资信(90分) | 服务团队(17分) | 1.拟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1)具有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2分。 (2)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高级及以上得3分,中级得2分,初级得1分;本项满分3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5分。 2.拟派综合主管(1人):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2)具有二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2分。 本小项满分4分。 3.拟派保洁主管(1人): 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四级及以上保洁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本小项满分2分。 4.拟派工程主管(1人,专科及以上学历): (1)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及低压电工作业)或三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2分; (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得2分; (3)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机电类或电气类职称证书,得2分; 本小项满分6分。 注:(1)涉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 (2)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须提供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指社保管理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
更正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技术资信(90分) | 服务团队(17分) | 1.拟派项目经理(1人):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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