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项目外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项目外幕墙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2023〕2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幕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项目外幕墙工程
2.2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50714001001
2.3 建设地点: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内,金明校区中部偏东南处,大学生创业中心南侧;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1488.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8324.33㎡,地下建筑面积 3164.33㎡,主要包括三栋实训楼及地下车库(含地下人防用房)。外幕墙工程包括三栋实训楼外立面铝板装饰,屋面飘架及柱铝板装饰,楼栋之间
连接飘架屋面、吊顶及柱铝板装饰,雨棚铝板装饰等内容。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采购、制作、安装、竣工验收、保修及服务等。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最高投标限价:11316972.64元。
2.9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幕墙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且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类似公共建筑类项目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含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
注:
公共建筑类: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
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消防站、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打印页和网址、施工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即可)、竣工验收报告(内容至少包含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五大主体验收单位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有验收单位公章);
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业绩不体现金额或面积,可提供甲方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4 拟派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并在证书注册单位缴纳社保。
(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
视同本单位缴纳)。
(2)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建筑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在本公司或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页为准,
单位整体或个人养老保险均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及拟派项目组成员每周驻场不得少于5天,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出具时间距开标日期不超过一年)。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
备注: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须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或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异常情况的,不能承揽本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备注:
(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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