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太湖长青建设有限公司长东景湖路加油站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湖州南太湖长青建设有限公司长东景湖路加油站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已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设计估算约30万元。本次发包人为湖州南太湖长青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hzgq202511287。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发包项目地点:长东景湖路北侧。
2.2 发包项目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4334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100平米。
2.3 发包范围:长东景湖路加油站工程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后期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质量要求: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2.5 设计周期:30个工作日(方案设计阶段15个工作日,初步设计阶段15个工作日)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和深化;
2)方案依次向发包人、相关政府部门作专题汇报,汇报对象给出修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提交最终设计成果文件;
3)方案设计成果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4)初步设计文件向相关政府部门作专题汇报,汇报对象给出修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成果。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发包人确认时间及报批确认时间。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竞包人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包。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其他要求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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