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95306货运物流服务中心
库尔勒铁路物流中心装卸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2025WB-GK208)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95306货运物流服务中心现就 库尔勒铁路物流中心装卸业务外包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共 5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TY2025WB-GK208-1 库尔勒、库尔勒东、尉犁、库尔木依、库尔勒西、上户、焉耆、和静铁路货场与库尔楚铁路专用线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货物名称及装卸费率 | 计量单位 | 预计外包数量 (吨或箱) | 单项最高限价 (元/吨或元/箱) (不含税) | 外包金额小计(元,不含税) | 备注 |
1 | 库尔勒、库尔勒东、尉犁、库尔木依、库尔勒西、上户、焉耆、和静铁路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 该项目作业内容包含: (1)库尔勒、库尔勒东、尉犁、库尔木依、库尔勒西、上户、焉耆、和静铁路货场与库尔楚铁路专用线装卸搬运作业、掏装箱(车)作业; (2)货物(集装箱)装载加固、封堵、清底、平顶及抑尘等作业; (3)铁路产权及装卸企业自有装卸设备日常保养、维修、工索具探伤及配套检测设备检定; (4)场内卫生清扫拉运、冬季积雪清扫及清运等作业; (5)集装箱回送作业(凭调度命令); (6)场内二次搬倒或移货作业; (7)篷布回送整理作业; (8)其他杂项作业(含装卸机械设备、机具拉运)。 特别约定: 1.装卸企业必须租赁铁路产权装卸设备(预计89台),并签订装卸设备租赁合同,预计年租赁费456.42万元(含税),租赁费用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设备折旧金额(含租赁等税金)计算按季度支付。针对租赁期内报废的铁路产权装卸设备,装卸企业须补充装卸设备或包括但不限于相应价值的装卸设备满足现场安全生产,否则应继续收取设备租赁费。 2.针对每12个月项目包件实际装卸机械作业量超出招标装卸机械作业量10%的,在超出10%的基础上,同比例上调设备租赁费,差额每12个月收取一次。 3.针对每12个月项目包件中已完成年度招标装卸作业量的,同时实际纯机械装卸作业量(不含人力、人机配合作业)占比超出本单位整体装卸机械化占比5%的部分,可按照【差额=超出5%以上的纯机械装卸作业量×纯机械作业综合加权单价(分项中标单价和招标作业量综合加权计算)×5%(人力与机械装卸的利润差)】计算,差额每12个月扣除一次。 4.有单边作业费率的情况时,按对应的双边费率将计费重量折合一半进行统计结算。 5.未列出箱型或品类的货物,按同作业类型的箱型或货物最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其中集装箱作业如遇同一作业方式临时出现其他箱型时,按20英尺箱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6.货运单位要求原装卸企业购置的必要生产生活设施和资产由中标装卸企业接收。 | 煤(不含煤矸石)、金属矿石(不含放射性矿石)(14.56元/吨) | 吨 | 405 | 10.44 | 4228.20 | 36个月 |
普通成件包装(16.8元/吨) | 吨 | 1200428.7 | 12.06 | 14477170.12 | ||||
皮棉、纸浆等(18.24元/吨) | 吨 | 1218675.9 | 13.08 | 15940280.77 | ||||
沥青焦、石油焦、放射性矿石、 硫铁矿、其他杂项非金属矿石、磷矿石、烧碱(19.63元/吨) | 吨 | 113658 | 14.08 | 1600304.64 | ||||
石制品、建筑陶瓷、混装货物等(20.16元/吨) | 吨 | 21874.5 | 14.46 | 316305.27 | ||||
调味品及其他食品、其他饮料等(21.84元/吨) | 吨 | 660047.7 | 15.67 | 10342947.46 |
| |||
动植物残余物及饲料、纯碱等(22.65元/吨) | 吨 | 157311 | 16.25 | 2556303.75 | ||||
竹、木材、水泥制品(25.8元/吨) | 吨 | 8358.3 | 18.51 | 154712.13 | ||||
每件重量1001-5000千克的货物,钢材等(27.12元/吨) | 吨 | 1833855.3 | 19.46 | 35686824.14 | ||||
20英尺重箱(195元/箱) | 箱 | 115266 | 139.92 | 16128018.72 | ||||
20英尺空箱(45元/箱) | 箱 | 27420 | 32.29 | 885391.80 | ||||
20英尺装掏箱(180元/箱) | 箱 | 345 | 129.16 | 44560.20 | ||||
40英尺重箱(292.5元/箱) | 箱 | 13104 | 209.89 | 2750398.56 | ||||
40英尺空箱(56.25元/箱) | 箱 | 8853 | 40.36 | 357307.08 | ||||
40英尺装掏箱(300元/箱) | 箱 | 879 | 215.26 | 189213.54 | ||||
2 | 库尔楚铁路专用线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 人力码盘配合叉车作业 | 吨 | 300000 | 11.55 | 3465000.00 | ||
叉车单独作业含人力辅助 | 吨 | 1500000 | 5.51 | 8265000.00 | ||||
集装箱作业 | 吨 | 1200000 | 2.89 | 3468000.00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税务局盖章确认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实收资本不小于200万元(审计合格的报告中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金额或在银行缴纳的实收资本金盖章单据或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实收资本信息证明),或是经授权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装卸搬运、设备维保或维修、特种设备维保或维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人负责人对项目授权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提供近两年的合格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投标人提供银行盖章出具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彩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自评标自然年度基础上往前推算4年)在铁路货场、铁路产权专用线或物流中心、物流公司、口岸站承揽专用线最少一份的装卸业务承包业绩。国铁集团辖内原货运中心、车务段、车站、物流中心(公司)签订装卸业务合同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彩印件。3.投标人不属于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纳入黑名单管理和限制招投标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通过集团公司黑名单和限制招投标名单审核)。4.投标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管理证件(应急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现场实际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1名(同时取得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投标项目有特种设备的投标人要具有特种设备管理资格证书(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现场实际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数量7名);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Q2限桥、门吊起重机司机或Q4桥、门吊起重机司需要6人;正面吊司机(Q2限流动起重机司机)需要7人;汽车吊司机(Q2限流动起重机司机)需要8人;司索指挥人员(Q1或Q3)需要42人;叉车司机(N1)需要46人;应急管理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2人(同时取得高处作业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人。投标人要有特种设备维修资质或者与具备特种设备维修资质能力的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和流动式起重机B)】。按照招标文件中装卸特种设备操作及作业人员登记表填写证件内容,不得漏项、错项,按照登记表内容对应提供彩印证件。本项目库尔勒货场为危险货物装卸的办理站,安全管理人员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盖章颁发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件,专业为化工安全,需要1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须持有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培训资质的机构颁发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管理人员:装卸队长1人(同时取得应急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业人员4人(门吊司机1人、司索指挥人员3人)】。证明材料须提供彩印件。【以上提供证件人员姓名须与属地社会保险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人员明细单据中姓名一致;人员缴纳新农合等社保无法提供社保单据的,提供人员商业保险明细单据、招标项目公告前一个年度内2个月的银行出具盖章的工资打卡记录;资料须提供彩印件】。5.投标人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装卸人员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单据(缴纳人数不得少于15人)。【提供前一年四季度社会保险单据和人员明细表(社会保险机构、医疗保障机构盖章彩印件);前一年内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和明细表(保险公司盖章的保单、明细表彩印件)。6.承诺中标一个项目缴纳不低于壹拾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租赁所有铁路产权装卸设备(包含89台铁路产权装卸设备:双梁门式起重机4台;正面吊4台;装载机1台;汽车起重机8台;内燃叉车66台(含7t叉车5台);电瓶叉车6台。)【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须投入配置:上户铁路货场需配备3吨内燃夹包机叉车10台。【按照招标文件中特种设备登记表内容填写;满足招标人型号的特种设备须提供投标人名称的特种设备发票,型号一致,或者提供特种设备租赁合同,或者提供特种设备检验院(所)盖章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盖章彩印件);要求安装集装箱防脱线装置、倾斜式集装箱吊具、翻转式集装箱吊具的须提供制造厂家或具备特种设备管理资质的第三方盖章的合格证、或发票证明;提供租赁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对方发票或证明材料(彩印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TY2025WB-GK208-2 塔什店、轮台、和硕、莫嘎图、巴伦台、库车(含库车煤专、库车华专)、新和铁路货场与和钢专用铁路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货物名称及装卸费率 | 计量单位 | 预计外包数量 (吨或箱) | 单项最高限价(元/吨或元/箱)(不含税) | 外包金额小计(元,不含税) | 备注 |
1 | 塔什店、轮台、和硕、莫嘎图、巴伦台、库车(含库车煤专、库车华专)、新和铁路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 该项目作业内容包含: (1)塔什店、轮台、和硕、莫嘎图、巴伦台、库车(含库车煤专、库车华专)、新和铁路货场与和钢专用铁路的装卸搬运作业、掏装箱(车)作业; (2)货物(集装箱)装载加固、封堵、清底、平顶及抑尘等作业; (3)铁路产权及装卸企业自有装卸设备日常保养、维修、工索具探伤及配套检测设备检定; (4)场内卫生清扫拉运、冬季积雪清扫及清运等作业; (5)集装箱回送作业(凭调度命令); (6)场内二次搬倒或移货作业; (7)篷布回送整理作业; (8)其他杂项作业(含装卸机械设备、机具拉运)。 特别约定: 1.装卸企业必须租赁铁路产权装卸设备(预计59台),并签订装卸设备租赁合同,预计年租赁费346.57万元(含税),租赁费用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设备折旧金额(含租赁等税金)计算按季度支付。针对租赁期内报废的铁路产权装卸设备,装卸企业须补充装卸设备或包括但不限于相应价值的装卸设备满足现场安全生产,否则应继续收取设备租赁费。 2.针对每12个月项目包件实际装卸机械作业量超出招标装卸机械作业量10%的,在超出10%的基础上,同比例上调设备租赁费,差额每12个月收取一次。 3.针对每12个月项目包件中已完成年度招标装卸作业量的,同时实际纯机械装卸作业量(不含人力、人机配合作业)占比超出本单位整体装卸机械化占比5%的部分,可按照【差额=超出5%以上的纯机械装卸作业量×纯机械作业综合加权单价(分项中标单价和招标作业量综合加权计算)×5%(人力与机械装卸的利润差)】计算,差额每12个月扣除一次。 4.有单边作业费率的情况时,按对应的双边费率将计费重量折合一半进行统计结算。 5.未列出箱型或品类的货物,按同作业类型的箱型或货物最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其中集装箱作业如遇同一作业方式临时出现其他箱型时,按20英尺箱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6.货运单位要求原装卸企业购置的必要生产生活设施和资产由中标装卸企业接收。 | 煤(不含煤矸石)、金属矿石(不含放射性矿石)(14.56元/吨) | 吨 | 1020069 | 10.44 | 10649520.36 | 36个月 |
普通成件包装(16.8元/吨) | 吨 | 2026860.9 | 12.06 | 24443942.45 | ||||
焦炭(指煤制焦炭,含机焦、型焦、土窑焦、半焦、天然焦、焦粒、焦末、焦粉)(17.47元/吨) | 吨 | 97960.5 | 12.54 | 1228424.67 | ||||
皮棉、纸浆等(18.24元/吨) | 吨 | 54869.4 | 13.08 | 717691.75 | ||||
沥青焦、石油焦、放射性矿石、 硫铁矿、其他杂项非金属矿石、磷矿石、烧碱(19.63元/吨) | 吨 | 431658 | 14.08 | 6077744.64 | ||||
调味品及其他食品、其他饮料等(21.84元/吨) | 吨 | 4640.4 | 15.67 | 72715.07 |
| |||
动植物残余物及饲料、纯碱等(22.65元/吨) | 吨 | 174 | 16.25 | 2827.50 | ||||
竹、木材、水泥制品(25.8元/吨) | 吨 | 3411.3 | 18.51 | 63143.16 | ||||
每件重量1001-5000千克的货物,钢材等(27.12元/吨) | 吨 | 233769 | 19.46 | 4549144.74 | ||||
20英尺重箱(195元/箱) | 箱 | 278508 | 139.92 | 38968839.36 | ||||
20英尺空箱(45元/箱) | 箱 | 1782 | 32.29 | 57540.78 | ||||
40英尺重箱(292.5元/箱) | 箱 | 606 | 209.89 | 127193.34 | ||||
40英尺空箱(56.25元/箱) | 箱 | 12 | 40.36 | 484.32 | ||||
2 | 和钢专用铁路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 每件重量1001-5000千克的货物,钢材等(27.12元/吨) | 吨 | 633177.06 | 3.77 | 2387077.52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包件3:TY2025WB-GK208-3 鱼儿沟、马兰、若羌、米兰、依吞布拉克、且末、南屯、俄霍布拉克、库台克力克、喀拉玉尔滚、阿克苏铁路货场及俄霍布拉克徐矿环线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货物名称及装卸费率 | 计量单位 | 预计外包数量 (吨或箱) | 单项最高限价(元/吨或元/箱)(不含税) | 外包金额小计(元,不含税) | 备注 |
1 | 鱼儿沟、马兰、若羌、米兰、依吞布拉克、且末、南屯、俄霍布拉克、库台克力克、喀拉玉尔滚、阿克苏铁路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 该项目作业内容包含: (1)鱼儿沟、马兰、若羌、米兰、依吞布拉克、且末、南屯、俄霍布拉克、库台克力克、喀拉玉尔滚、阿克苏铁路货场与俄霍布拉克徐矿环线的装卸搬运作业、掏装箱(车)作业; (2)货物(集装箱)装载加固、封堵、清底、平顶及抑尘等作业; (3)铁路产权及装卸企业自有装卸设备日常保养、维修、工索具探伤及配套检测设备检定; (4)场内卫生清扫拉运、冬季积雪清扫及清运等作业; (5)集装箱回送作业(凭调度命令); (6)场内二次搬倒或移货作业; (7)篷布回送整理作业; (8)其他杂项作业(含装卸机械设备、机具拉运)。 特别约定: 1.装卸企业必须租赁铁路产权装卸设备(预计110台),并签订装卸设备租赁合同,预计年租赁费498.05万元(含税),租赁费用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设备折旧金额(含租赁等税金)计算按季度支付。针对租赁期内报废的铁路产权装卸设备,装卸企业须补充装卸设备或包括但不限于相应价值的装卸设备满足现场安全生产,否则应继续收取设备租赁费。 2.针对每12个月项目包件实际装卸机械作业量超出招标装卸机械作业量10%的,在超出10%的基础上,同比例上调设备租赁费,差额每12个月收取一次。 3.针对每12个月项目包件中已完成年度招标装卸作业量的,同时实际纯机械装卸作业量(不含人力、人机配合作业)占比超出本单位整体装卸机械化占比5%的部分,可按照【差额=超出5%以上的纯机械装卸作业量×纯机械作业综合加权单价(分项中标单价和招标作业量综合加权计算)×5%(人力与机械装卸的利润差)】计算,差额每12个月扣除一次。 4.未列出箱型或品类的货物,按同作业类型的箱型或货物最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其中集装箱作业如遇同一作业方式临时出现其他箱型时,按20英尺箱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5.有单边作业费率的情况时,按对应的双边费率将计费重量折合一半进行统计结算。 6.货运单位要求原装卸企业购置的必要生产生活设施和资产由中标装卸企业接收。 | 煤(不含煤矸石)、金属矿石(不含放射性矿石)(14.56元/吨) | 吨 | 1093615.5 | 10.44 | 11417345.82 | 36个月 |
普通成件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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