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2026-2028年度环保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及缺陷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A609-FW3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2026-2028年度环保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及缺陷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2026-2028年度环保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及缺陷治理项目。
2.2服务内容:2026-2028年度在庆阳石化公司范围内370万吨常压炉1#烟气在线监测、370万吨常压炉2#烟气在线监测、185万吨催化烟气在线监测、60万吨重整烟气在线监测、120万吨柴油加氢烟气在线监测、40万吨/年柴油加氢烟气在线监测、硫磺回收烟气在线监测、70万吨汽油加氢烟气在线监测、动力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航煤加氢烟气在线监测、烷基化烟气在线监测等11套;废水总排放口COD、氨氮、总磷总氮、水中油、污水外排PH等废水监测设备5台套;动力运行部1#(低浓度)和2#(高浓度)污水处理场VOCs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重整再生烟气VOCs特征污染物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3台套;总共19台套环保在线监测仪表和2026-2028年度在役装置新增在线监控仪表进行第三方运营维护检修及在线仪表技术数据服务。所有数据均上传至庆阳石化公司在线监控平台,同时国控监测点位上传至政府、集团、炼化板块在线监控平台。
服务内容详见《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2026-2028年度环保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维护及缺陷治理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
2.3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以下规范、标准):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1013-2018)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第三方机构资质资格核查管理细则》。
详见《技术方案》
上述标准规范,如果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有新文件新要求,乙方保证遵循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最新文件标准要求执行。组织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和数据平台监控,定期开展仪器仪表校准,保证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共确定1名中标单位。项目预算金额419.5万元(含6%增值税)。
2.5服务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
2.6服务期限:总服务期3年,暂定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最终开始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2.7服务方式:现场驻厂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有二项废水或废气在线仪表运行维护设备10台套及以上的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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