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化验、计量设备器材及油罐检定项目第二次流标暨第三次询价公告
2025年8月8日,我部发布项目第一次询价公告。2025年8月18日,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后有供应商提出质疑,经核查3家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无法达到完全响应,项目第一次询价流标。2025年9月8日,我部发布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2025年9月18日,因开标当天不满足开标条件,项目第二次询价流标。现拟组织第三次询价公告,欢迎各公司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化验、计量设备器材及油罐检定
二、项目编号:2025-JKBNBG-F40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检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我部化验、计量设备进行检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定证书、容积表和校准证书等相关文件,具体检定设备如下:75支温度计,3套密度计,酒精度1支,电导率仪2台,秒表6个,颗粒计数器1台,量油尺5把,电子天平1台,砝码2套,流量计16台,500m3油罐2座,汽柴油加油机2台并提供运输、质保、上门、售后等服务,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交货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中标人需自行承担运费及上门检定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信息为准)。
(七)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计量授权证书且可开展的检定项目包括温度计、密度计、酒精度、秒表、量油尺、电子天平、流量计、油罐容量。
(八)具备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九)检定机构需按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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