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名称 | 姚家港村1组东农田 | 资产编号 | 320509100225000K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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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 资源性资产 | 资产类别 | |
资产地点 | 姚家港村1组东 | ||
结构(楼层) | 交易面积(平方米) | 17.0亩 | |
标的描述 | |||
电量(KVA) | 配套设备 | ||
项目描述 |
报名时间 | 2024-04-30至2024-05-10 9:00——11:00 , 13:30——16:00 (限工作日) | 报名地点 | 横扇街道姚家港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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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 | 自然人:身份证、银行卡、原承包合同、村委会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承包合同、村委会证明。 |
交纳金额 | 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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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2024-05-11 16时30分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处置方式 | 1. 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价款或押金部分,或者原途径无息全额退回(以各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或见特别事项说明); 2. 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账户信息确认无误的于竞价会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退还; 3. 成交后,出现不签署合同等违约情形时,保证金将予以赔付给利益受损方。 |
交易方式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与所需数相一致,则按程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超过所需数,则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多次报价 | 起拍价 | 17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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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交易地点 | 镇级交易中心 | |
租金收缴计划 |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否 | ||
租赁期限 | 1年 | ||
行业要求 | 仅用于种植农作物(水稻、小麦)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1、承包人可为自然人也可为注册地在吴江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2、承包人在吴江横扇范围内有不少于3年的水稻种植从业经历(需提供有当地村委会盖章的承包合同)。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成交确认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再签定合同。2、要求机插秧,另有5项具体条款,见附页(报名人签字确认)。具体如下: (1)如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有破坏耕地、耕地抛荒、焚烧秸秆以及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经村委会约谈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土地收回重新进平台进行发包,并追究相应损失。如承包人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2)承包方合同期内需做到无条件服从横扇街道以及东太湖度假区农业主管政府部门的文件及通知,且在每年的11月份(以上级规定时间为准)完成水稻的收割。如承包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土地收回重新进平台进行发包,并追究相应损失。 (3)承包期内,水稻生态补偿、休耕补贴、水稻价外补贴、机插秧补贴、秸秆回田补贴等涉农补贴由承包方享受(与村委会流转给太湖绿洲公司一致);农业地力保护补贴由土地原村民享受。 (4)在承包期限内,严禁承包方在未经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将水稻田转包给第三人经营。承包方私自转包水稻田是严重违约的行为,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土地收回重新进平台进行发包,并追究相应损失。 (5)如果村委会按约定终止合同并将土地收回重新进平台进行发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无需对还存在于土地上的附属物进行补偿;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到政府征地等不可抗因素,本合同自动终止,有关征地补偿的问题按照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办理。 | ||
联系方式 | 看样联系人:周剑峰 联系电话:051263699575 项目联系人:周剑峰 联系电话:051263699575 |
本次年租金(元) | 0 | 承租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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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1年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成交确认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再签定合同。2、要求机插秧,另有5项具体条款,见附页(报名人签字确认)。具体如下: (1)如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有破坏耕地、耕地抛荒、焚烧秸秆以及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经村委会约谈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土地收回重新进平台进行发包,并追究相应损失。如承包人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2)承包方合同期内需做到无条件服从横扇街道以及东太湖度假区农业主管政府部门的文件及通知,且在每年的11月份(以上级规定时间为准)完成水稻的收割。如承包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土地收回重新进平台进行发包,并追究相应损失。 (3)承包期内,水稻生态补偿、休耕补贴、水稻价外补贴、机插秧补贴、秸秆回田补贴等涉农补贴由承包方享受(与村委会流转给太湖绿洲公司一致);农业地力保护补贴由土地原村民享受。 (4)在承包期限内,严禁承包方在未经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将水稻田转包给第三人经营。承包方私自转包水稻田是严重违约的行为,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土地收回重新进平台进行发包,并追究相应损失。 (5)如果村委会按约定终止合同并将土地收回重新进平台进行发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无需对还存在于土地上的附属物进行补偿;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到政府征地等不可抗因素,本合同自动终止,有关征地补偿的问题按照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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