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 台(以下简称 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青口文体中心游泳馆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40626477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万元 /年)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年) |
青口文体中心游泳馆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文体中心 | 38 | 5351.89 | 5 (含 2 个月装修免租期 , 2个月培育免租期 。租赁期间实行一年一考核,年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自动延续。若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对公转账;首月租金需在竞价成交公告结束,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支付,后续每月租金须在上个月 25日之前支付 。
2、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年、第二年租金按最终中标租价计收;第三年起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 5%逐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 。
3、履约保证金: 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汇达出租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
4、 装修免租期: 2个月(自租赁期第一年开始执行,自场地交付后3个月内必须完成项目开业)。
5、培育免租期:2个月(自租赁期第二年开始执行,后期不再给予培育免租期)。
6、装修履约保证金: 于承租方进场施工前 10日缴交内人民币100000 元(大写:拾万元整)到出租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
7、租赁用途:经营游泳、活动赛事等游泳类相关项目(含配套项目办公需求)。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运营业态不可与青口文体中心现有项目(羽毛球、篮球、足球、舞蹈培训等运营项目)重合。具体的运营方案及装修方案需经过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8、计租面积说明: 青口文体中心游泳馆总建筑面积 5351.89㎡,地上建筑面积4692.69㎡,地下建筑面积为659.2㎡,建筑高度为20.3m,建筑层数为2层。地下室为设备管道层,水处理间及配电房。首层由游泳池、卫生间、淋浴房及配套用房构成。卫生间分为普通男女卫生间及无障碍男女卫生间,首层共有4个楼梯及一部电梯通往二层。二层为看台及VIP贵宾厅,看台可容纳450人。设有男女公共卫生间、VIP及贵宾厅设置单独室内卫生间及2个楼梯通往上层设备层。(具体情况以现场实勘为准)
( 1)游泳池:长50米,宽21米,深1.8米,8条泳道。
( 2)游泳馆设备系统:场地声扩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水循环系统(设备正常)、照明灯光(设备正常)、排风系统(设备正常)、恒温系统(设备正常,电能供温) 。
9、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10、竞价保证金:400,000元。
11、标的移交期限:本次租赁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于履约保证金、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物业管理费缴交后的 10 日内移交。
12、装修情况:一般。
13、其他: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对公转账;物业管理费参考文体中心其他室内区域挂牌价格为 3元/㎡/月,物业费计租面积为地上建筑面积4692.69㎡。水电费:水费按供水部门收费标准*1.2倍收取(含公摊费用、污水处理费),电费按供电部门收费标准*1.2倍收取(含电损费用) 。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 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 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 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 (网址: www.salp.com.cn) 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本次租赁标的面积按不论标的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年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年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 本次租赁标的租赁期设定 5年;租赁期间实行一年一考核,年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自动延续。年度考核内容由出租方制定,主要含运营团队管理、设施与设备维护、游泳馆卫生环境、游泳馆服务水平、社会责任承担等五项主要内容,出租方通过对承租方该年度的运维情况进行考核。出租方若发现承租方有任何运维缺陷,可采取拍照摄像取证、保留证明文件、现场会议纪要等方式进行记录,作为考核评分依据。若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
5、 承租方如有出售储值卡及预付费卡项目,单张卡类金额不超过 4000元(肆仟元整)。
6、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企业注册实缴金额不得撤资,且不能变更法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7、 如遇政府需承办游泳有关活动或赛事使用游泳馆,承租方应无条件优先保障活动比赛用馆需求。每年需无条件免费提供给出租方使用,累计不得超过 25天。
8、根据行业规定,并结合运营需要,配备专业运营团队,教练员、救生员、水质管理员人数设置须满足国家要求标准。在正式运营前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及《公共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运营证照。
9、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一旦发现承租方存在违约情况,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等)。
10、该游泳馆前运营方因违约提前退租,未处理好遗留会员问题,导致部分会员反映无法正常享受消费者权益等情形,承租方与 出租方 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在合理合法合规范围内配合出租方处理相关事宜(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出租方 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视为承租方违约行为,不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出租方 将积极配合承租方处理退还竞价保证金事宜,已缴到平台的服务费不予以退还)。
11、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并作为互补性法律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其他详见《 青口文体中心游泳馆 招租方案》和《租赁合同》。
13、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4、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
15、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 2)仅限经营游泳、活动赛事等游泳类相关项目(含配套项目办公需求)。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运营业态不可与青口文体中心现有项目(羽毛球、篮球、足球、舞蹈培训等运营项目)重合。具体的运营方案及装修方案需经过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 3)报名投标人须提供注册3年及以上、 注册地在福建省内,经营范围含有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之一的营业执照。
(4) 报名投标人 实缴资本达 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及以上。
( 5)报名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此次竞租的保证书。
( 6)报名投标人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
( 7)报名投标人须出具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须附注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人员及监事信息) 。
( 8)须承诺已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建设情况、水电和排污等基础管网情况及商业环境和政策风险等,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承租方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招租平台无关。
( 9)须承诺已了解该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暂未办理的情况,今后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招租平台无关。
( 10)须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的标的进行分割经营、分包、转租、转借、抵押及质押,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按违约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标的(各标的物的经营者工商登记的经营主体、法人代表与承租方不一致的,则认定存在上述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并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承租方的一切经营行为,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与出租方无关。
( 11)须承诺自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承租方放弃中标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所有主张和要求。同时,若出租方重新招标,承租方不得再次参加。
( 12)须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及第一期物业管理费,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 13)须承诺须在本项目所在街道工商部门注册营业执照;二装消防报审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 14)须承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规划布局,不可设置洗浴桑拿、棋牌室、足按、夜总会、舞厅、网吧、酒吧、迪吧、纯粹的生鲜超市等业态或类似业态,不允许明火,确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整修的,应将装修整修方案提交出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整修,装修整修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
( 15)须承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本标的的建设、经营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相关工作予以配合,若无法办理,承租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16)须承诺如因经营需求,需对本标的进行改建、装饰装修及增设相应设施设备等,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向出租方上报装修设计方案,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再自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审批,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开展相关报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改建、装饰装修及增设设施设备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因未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无法使用本标的的,承租方仍应依约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 17)须承诺须自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正常对外营业,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补偿出租方的损失,若前述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
( 18)须承诺所有建设、经营项目均不得破坏文体中心整体环境(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及周边环境)为前提。
( 19)须承诺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安全责任书》的各项约定,保证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等设施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运行标准,当标的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承租方应停业进行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前严禁使用该标的。承租方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行承担所有标的的安全责任及相关全部法律后果。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因安全责任问题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理或处罚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
( 20)须承诺租赁标的四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围合,根据现场周边环境及实际情况,如须增加外摆区域的,须提供该建筑外摆区域相关设计方案,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并约定相关事项后方可进行外摆;外摆区的装饰、装潢(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识、装饰、旗帜、海报、橱窗和货架的陈列、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等)应符合法律规定及消防部门要求,并向出租方报备,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出租方对承租方方案的合法性不承担责任,如因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或因出租方需要,导致相关装饰必须拆除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 21)须承诺租赁期限内,若出现违约行为,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付违约金,若承租方未及时赔付违约金,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缴,承租方须在扣缴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方补齐履约保证金;10日内未补齐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施工或经营行为,30日内仍未补齐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标的的租赁合同关系,收回该标的,没收该标的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 22)须承诺租赁期间,如遇拆迁、拆除、土地收储、政府征收、征用、改造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出并将本标的交还给出租方。
( 23)须承诺租赁期限内,承租人非因法律、法规及租赁合同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而中途擅自退租,应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递交退租申请,同时承租人需依照合同约定缴清租金、水电、物业费、滞纳金等费用。出租方在检查退租标的及设备设施无毁损后,承租人将该标的交还出租方,如有损毁,需按原貌恢复或经出租方核定后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此外,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前述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人还应继续负责赔偿。承租人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要求后,出租方有权协同该标的未来的任何潜在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期届满前或提前结束前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承租人后视察该标的,承租人不得阻挠,同时出租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承租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 24)须承诺租赁期满,出租方对承租方改建、装饰装修及增设设施设备等费用均不予任何补偿,承租方投入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拆除前需向出租方报备,且拆除过程中须保证不破坏园区、水体生态环境及周边建筑。
( 25)须承诺因租赁期届满或因政府征迁等原因导致提前合同终止,承租方自行搬离场地内设施,并应于30日内完成搬离及资产交还工作,若未在规定时间交还标的,出租方有权从租赁期届满的次日或提前终止日的次日起按3倍的同期租金费向承租方追缴违约金。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要求调整。
( 26)须承诺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27)须承诺如遇政府需承办游泳有关活动或赛事使用游泳馆,承租方应无条件优先保障活动比赛用馆需求。每年需无条件免费提供给出租方使用,累计不得超过25天。
( 28)须承诺,在承租前需向出租方提交《品牌确认书》及经营许可证书,在《品牌确认书》中将经营的名称、品牌、类别、范围等进行说明,经出租方审核确认通过后方可经营,有任何变更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 29)须承诺,执行开放规定,即应按《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体育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保证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应免费向市民开放1日,并做好免费开放宣传。
( 30)须承诺其他参照《青口文体中心游泳馆招租方案》和《租赁合同》文件实施,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管理。
( 31)须承诺根据行业规定,并结合运营需要,配备专业运营团队,教练员、救生员、水质管理员人数设置须满足国家要求标准。在正式运营前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及《公共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运营证照。
( 32)须承诺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一旦发现承租方存在违约情况,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等)。
( 33)须承诺在租赁期间, 承租方企业注册实缴金额不得撤资,且不能变更法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 34)须承诺已了解该游泳馆前 运营方因违约提前退租,未处理好遗留会员问题,导致部分会员反映无法正常享受消费者权益等情形,承租方与 出租方 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在合理合法合规范围内配合 出租方 处理相关事宜(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出租方 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视为承租方违约行为,不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出租方 将积极配合承租方处理退还竞价保证金事宜,已缴到平台的服务费不予以退还)。
( 3 5 ) 列入出租方不诚信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出租方提供的不诚信个人为报名人提供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内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股东人员或监事,则该企业不符合报名条件) (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 36 )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第一期租金及第一期物业管理费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 37)其他详见《青口文体中心游泳馆招租方案》和《租赁合同》。
16、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提供注册3年及以上、 注册地在福建省内,经营范围含有 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之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实缴资本达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及以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附注实收资本一栏,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报名投标人须出具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须附注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人员及监事 信息 ) ;
⑦报名投标人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记录的证明;
⑧《承诺书》;
⑨《保证书》。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5月28日 至 2024年6月18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6月18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 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4年6月18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6月18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4年5月28日 至 2024年6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0591-22762700。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4年6 月 19 日 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 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
( 2)加价幅度为2 (万元 /年),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 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
3、竞价服务费:按照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 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首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 0591-88680853
传真: 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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