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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文宜昌科创中心项目主体工程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 2024-06-02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长江水文宜昌科创中心项目主体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提问: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项目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为响应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减负降本,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相关条款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项目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

答:按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执行。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修改为2024年6月20日10时00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

4.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修改为:贰仟柒佰玖拾捌万叁仟捌佰伍拾柒元陆角陆分(小写:27983857.66元)。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宜昌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3期信息价;修改为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宜昌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4期信息价;

6.原招标文件发放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时下载。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人:宜昌市禹王水文科技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胜利四路15号

人:张辰亮

联系电话:1387246504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人:冯伟/施清波/万斌

联系电话:13659825682/13872481112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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