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全部完成本项目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未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则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且须含有经营范围)。
4.1.1投标人应持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并提供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 2022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4.5其它 :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4.6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8月12日~2022年08月1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至 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215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购买。
6.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200元。如需邮寄,运费自理。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8.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9.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22年09月0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通过专人送交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2年09月02日08:20时~09:00时)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08号2楼西侧收标处;通过邮寄的,须不迟于投标截止日的前一天寄达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21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09月02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08号2楼西侧 (当天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帐 号:5929 0506 3310 601
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12.2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纳税人代码等)。
12.3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可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将标书费、邮寄费汇入本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将供应商信息表(格式如下表)连同标书费、邮寄费的付款凭证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如有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
文章推荐:
十四公司-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土建工程分包方案项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