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2024-34(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建设局2024年消防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三、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服务要求 | 1.3.3中标人在接到任务书后,应以项目为单位组成技术服务组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组须明确负责人及成员,其中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单个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现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的,现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现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 服务人员要求: 每个具体项目服务人员应由4名及以上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和1名资料员组成,其中至少1名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及以上项目,供应商应另外增加2名人员,人员资格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项目服务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迅速满足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人员,采购人不为此额外支付费用。 |
2 | 代理费收费标准 | 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由2个标项的中标供应商各自按中标价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支付方式:银行支票、电汇、现金等。 ②以上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 ①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比例按照: 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部分为中标价的1.5%; 由2个标项的中标供应商各自按中标价支付完成; 支付方式:银行支票、电汇、现金等。 |
3 | 技术实力 | 1、配置的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4名得基础分2分,每超过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CA签章) 2、具有省级及以上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提供人员清单、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 配置的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2名得基础分2分,每超过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CA签章) 更改后分值10分 |
4 | 行业经验 | 企业成员参编或审查国家或行业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每个标准、规范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CA签章。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 删除此项内容 |
5 | 项目技术服务组成员 | 1、拟派的技术服务组成员中配置的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以3名为基数,每超过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技术服务组负责人:具有政府部门委托的消防技术服务从业经验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3、除技术服务组负责人以外,拟派遣技术服务组成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需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CA签章。 特别提醒:拟派遣的技术服务组成员原则上不作调整。 | 1、拟派的技术服务组成员中配置的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以1名为基数,每超过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技术服务组负责人:具有不少于5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经历,主持过不少于3项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或者现场评定工作的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需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工作履历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CA签章。(其中工作履历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技术服务组负责人的) 特别提醒:拟派遣的技术服务组成员原则上不作调整。 第三小点不作调整,更改后总分值13分 |
6 | 培训 | 承诺提供消防技术相关业务培训2次(含)以上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 为政府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街道)有过相关培训业务的,每次加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 承诺提供消防技术相关业务培训2次(含)以上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书) 删除第二项内容 更改后分值3分 |
7 | 项目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人员管理方案,人员考核方案、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方案、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人员管理规范、人员培训计划的合理性等内容是否完善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4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9-2分,方案内容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9-0分,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人员管理方案,人员考核方案、合同执行期间的人员数量保障方案、服务人员专业能力、人员管理规范、人员培训计划的合理性等内容是否完善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 方案内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7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9-3分,方案内容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9-0分,未提供不得分。 更改后分值10分 |
8 |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 7 月 17日 9 时00(北京时间) | 2024年 7 月 29日 9 时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方地址:七星街道江滨西路588号建业大厦
操作执行人:吴小姐0575-86939850
质疑答复人:俞先生0575-8693985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鸿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
操作执行人: 王小姐 17758196696
质疑答复人:方先生 1475758116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5-862701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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