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佛山新城公园秩序维护与巡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上发送邮件形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Z-2024-0266
项目名称:佛山新城公园秩序维护与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257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佛山新城公园秩序维护与巡查服务 | 1项 | ¥6725700.00元 |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佛山公园、市民广场、世纪莲体育中心等新城核心区公园的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8月10日起至2027年5月9日止(约两年九个月);佛山新城滨河景观带的服务期限为自2025年3月15日起至2027年3月14日止(两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间如政府部门取消和/或终止采购人的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相应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分公司(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只允许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佛山市外的单位,参与本项目还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取得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的备案回执。(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及对本条款内容有效承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格式自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网上发送邮件形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通过网上发送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300.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7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邮箱(gdzzxmgl@126.com),办理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手续: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zzxmgl.com/)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4)采购文件费缴纳凭证(收费二维码详见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zzxmgl.com/)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转账必须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简称)。
2、为确保投标人成功网络购买采购文件,请投标人在发出邮件后致电项目联系人以确认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二)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发布媒体: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index.html
顺德区乐从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cong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zzxmgl.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乐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怡景路B143号新业楼二楼
联系方式:0757-28332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7楼
联系方式:0757-810188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小姐
电话:0757-81018847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7日
注: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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