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人民医院(城北新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一标包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2024CQ0009
项目名称:阜南县人民医院(城北新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一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6日
二、澄清公告内容:
质疑事项1:针对招标文件企业业绩及满意度评价中 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类似医院餐饮服务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1)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日期或经营期在近年内的任意一年均予以认可;(2)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包含供应住院患者餐饮内容的则以业主方提供的盖章证明为准。(3)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2、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医院(管理部门)对投标人所经营食堂进行评价,总体评价满意(优秀)的,每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盖有医院公章或医院管理部门公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请求 1:建议修改为:1、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类似餐饮服务业绩或医院餐饮服务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1)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签订日期或经营期在近年内的任意一年均予以认可;(2)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包含供应住院患者餐饮内容的则以业主方提供的盖章证明为准。(3)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2、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甲方(管理部门)对投标人所经营食堂进行评价,总 体评价满意(优秀)的,每一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盖有医院公章或医院管理部门公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 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答:不予调整,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针对招标文件投标人综合实力中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HACCP 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餐饮服务认证、五星售后服务认证,每个得 1 分,本小项满分 7 分;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依据 2:五星售后服务认证我司觉得不匹配食堂服务需求,食堂属于及时性服务行业,合同期结束后也就没有所谓的售后服务期限了。
请求 2:建议将五星售后服务认证修改为:食品可追溯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不予调整,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3:针对招标文件投标人综合实力中 3、投标人服务过的企事业单位或院校食堂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食品安全量化 A 级,每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依据 3: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不在如往年一样年年评审食品安全量化A 级单位了,特别是除安徽合肥以外的其它城市,都不在颁布食品安全量化 A 级单位了。
请求 3:建议将食品安全量化 A 级单位修改为: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 1 分,满分 2 分。
答:不予调整,按照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35页技术资信文件评分细则中,关于投标人综合实力第一项: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认证、五星售后服务认证。
依据 4:因第三方体系认证机构较多,各认证机构在备案名称过程中可能表述存在差异或不同,但认证依据的标准和范围均一样,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请问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证书是否满足平方要求并给予认可?如上请求,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能给予采纳并修改,感谢为盼!
答:认可。
质疑事项5: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2.3 详细审查具体评分细则中的企业荣誉的评审标准第二条2、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获奖时间为准)所经营的食堂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评为放心消费示范餐饮服务企业或放心健康食堂示范单位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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