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czsjqt202408-008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安保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问:本项目为物业服务项目,包含综合管理,保安,保洁,绿化,保安只是本项目的一部分服务内容,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无法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本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该要求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建议删除。
答: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为安保及物业管理,本项目服务人员不低于59人,其中安保服务人员不低于41人。安保服务为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故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此项设置与项目服务内容相匹配。
2.问:企业荣誉及信用: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颁发文件或网站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信用等级被地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评定为甲级(类)的加2分,乙级(类)加1分,丙级(类)不加分;对连续三年评为甲级(类)的,再加1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含链接)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说明:全国各地规定、说法可能不一致,如:甲级(类)、乙级(类)、丙级(类),AAA级(类)、AA级(类)、A级(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等,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相同均予以认可。请问若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并未颁发信用等级证明材料,而是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是否予以认可呢?
答:上述情况予以认可,但须同时提供市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问:企业荣誉及信用: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单位》(命名不同,性质相同均予以认可)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具体时间以证书时间或颁发材料时间为准《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是指那些在劳动保障方面表现良好的企业,它们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这个和物业管理项目并没有密切的联系,建议可以修改为: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命名不同,性质相同均予以认可)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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