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二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4-255)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443.4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建
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二标段
,内容包括暂定1#地块光伏场区容量约33MWp,4#、5#地块光伏场区容量约58MW
p;新建架空集电线路:单回架空集电线路(含电缆单回敷设,暂按3*500电缆
考虑)长度暂定4.22km,双回架空集电线路(含电缆双回敷设,暂按3*500电缆
考虑)长度暂定4.43km,电缆三回敷设(含下塔到升压站开关柜,暂按3*500电
缆考虑)长度暂定1.67km的施工分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
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2)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4)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同
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
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
(5)
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个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类似光伏项目场区、
架空集电线路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6)工资保证金要求:中标后须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
社部(2021)65号文)》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
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到2024年08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09点30分至202
4年08月20日16点30分整,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
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6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
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6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
室/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20楼2005室
联系人:蒲萱
电话:0851-88605310
电子邮件:12611933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蒲萱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二标段
项目编号:GZDLZB2024-255
1、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
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所需的服务,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开展
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二标段
(2)项目概况:本工程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
二标段,内容包括暂定1#地块光伏场区容量约33MWp,4#、5#地块光伏场区容量
约58MWp;新建架空集电线路:单回架空集电线路(含电缆单回敷设,暂按3*500
电缆考虑)长度暂定4.22km,双回架空集电线路(含电缆双回敷设,暂按3*500电
缆考虑)长度暂定4.43km,电缆三回敷设(含下塔到升压站开关柜,暂按3*500电
缆考虑)长度暂定1.67km的施工分包。
(3)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
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二标段:
1、光伏场区暂定安装容量约91MWp(最终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由8#、9#、10#、11#
、12#、13#、14#、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
#方阵构成,所有地块均为暂定,后续视土地流转情况而定。
2、新建架空集电线路:单回架空集电线路(含电缆单回敷设,暂按3*500电缆考虑)
长度暂定4.22km,双回架空集电线路(含电缆双回敷设,暂按3*500电缆考虑)长度暂定4.
43km,电缆三回敷设(含下塔到升压站开关柜,暂按3*500电缆考虑)长度暂定1.67km。
采购内容:
本标段全部设备材料(除甲供设备外)采购供应(含运输),项目所有建筑工程、安
装工程、试验、消缺、调试、并网、试运行、验收、技术监督、标准化、移交生产、质保
、售后服务、项目管理等全部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要求办理的相关准入手续,
生产准备及所必须的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
所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全程配合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
包含土地协调费),负责设备材料堆场征租地,光伏场区内外集电线路及箱变基础等涉及
的土地征租用,标段范围内青苗及地面附着物清点及协调赔偿、土地流转测绘(土地征(
租)用的勘界、用地红线范围测量放线标桩等。负责本标段内全部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
材料)二次及多次转运、验收、功能试验、保管发放、备品备件随车发货(含甲供设备的
随车发货备品备件,含资料收集、保管)移交,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的接收、卸货、存储
和保护等工作。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有合规性手续(包括不限于土地、规划、建设、检
测、质监、安监、接入、并网、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网前技术监督、启动验收、并
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含监测)、环保验收(含监测)、安全
竣工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
、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跑办及协调(含所有费用);场地移交后
的所有协调工作,包括:与当地群众、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政府部门、电力部门、监
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人员、设备和工程车辆进场涉及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协调办理停
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跨越铁路公路(包含手续办理及钻越费用)、跨越天然气管道
(包含安全评审、专项施工方案、跨越的道路施工)、迁改市政设施、电力和通信及有线
电视等线路(如有)、爆破作业等的手续批准、实施、恢复等工作(含所有费用),直至
项目验收移交完成的所有工作。
光伏场区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以及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
租)用的勘界、用地红线范围测量放线、光伏场区桩基(打孔、浇筑)(原则上全部采用
人工成孔方案,具备条件的区域可以采用机械打孔)、排水系统(排水沟或管道)及挡土
墙
施
工
、地基处理(如需),场内外道路(含场内永久道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的新建及改
造(需满足设计、施工、大件设备运输及业主要求),施工便道,设备材料堆场建设及维
护,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光伏支架的采购及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发电、汇流及
变电设备基础及平台(含围栏)、护栏施工,甲供设备材料的接收、卸货、存储、保护、
安装及接线,到场组件EL检测,场区内外35kV集电线路施工(含终台箱变至下一级箱变开
关或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本标段光伏场区涉及架空集电线路第一基上塔电缆
采购(含光缆及光缆熔接)及电缆头采购制作(含耐压试验)及所有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
均由本标段承包人负责,低压电缆敷设及桥架敷设、照明、防洪、排水、防雷、接地、网
络安防、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围栏(含接地)、电气接线及调试等工程施工,以及光伏
场区控制保护系统、消防、给排水、档案、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施工、水保施工、
安装、检验、监测及专项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作及验收、消缺,
所有光伏场区设备调试、满足并网要求的设备性能试验、涉网试验实施及验收、满足国家
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的试验及验收等光伏场区所有施工内容,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
训,负责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完成设备标识标牌、安全标牌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
敷设工作(含材料购买),负责按发包人及业主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责达标投产实
施相关工作,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
的施工,负责接入项目投资方新能源运营中心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装修、调试
、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
承包范围还包括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280MWp光伏场区35kV架空
(含部分槽盒敷设)集电线路,除新建满足技术协议文件技术要求外,还应能满足并网正常
运营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及
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合规性手续办理(包括运营所需的业主、电网及政府各部门要
求必备手续、测试等)、各项(土地、消防、水保、环保、档案、安全设施、职业健康、
劳动保障等)专项办理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等。本工程承包人范围包括:本协议书
施工范围内约定的及本协议书未明确约定但属于承包人范围内为满足设计施工建设所必
须的所有工作。
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
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已取得批复的方案涉及变更的,承包方负责完
善变更手续)、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及相关政
策处理、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
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
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
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
或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或履约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理解并支持发包人的科技研发工作
,一则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的相应科技研发资料,二则充分利用发包人拥有的相关知识产
权内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科技研发项目成果、建安及调试、测试工作,科技研发
相关工作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一、设备物资供货范围
(1)本项目发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为:
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IV曲线&CV无人机融合诊断系统设备及安顺本部集中运维站
系统设备。
(2)由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本标段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除甲供设备外)、供应、运输、验收
、功能试验、现场装卸、转运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承包方负责(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标识标牌、劳保用品、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采购、运输、现场装卸、保管、转运等工
作)。
2)发包人提供设备交货方式为施工现场车板交货,由承包人负责卸货、场内转运(包
含二次及多次转运)、验收、保管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等工作,费用包含于投标
报价中;
3)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由发包人提供技术规范书,承包人按要求采购。承包人负责
本标段范围内除发包人提供设备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发包人提供技术规范书,承
包人按要求采购)。
4)光伏系统主体部分所有设备、支架必须在工厂完成制造,不得在现场制作(除支架
需现场二次加工外,二次加工费属于承包方范围);建设场区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前)
运维清洗、场区围栏及其它配套设施所需材料均由承包方供货;
5)由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的架空线路铁塔(含预埋件
)、导线、电缆、槽盒、OPGW光缆、绝缘子、金具、其他所需辅助材料等所有施工涉及到
的相关采购,承包人选择的设备、材料的厂家必须经发包人认可。
6)工程所需所有应由承包方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其质量必须符合工程及设计要求。承
包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和材料复检报告,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需满足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含会议纪要相关要求),设备材
料供应商需在发包人要求的短名单内,且满足合同要求的质量保修期。
承包人在选择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时应对其信誉、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承包人
在与潜在的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或邀请其参加投标前,均应事先取得发包人
的同意和认可。承包人在确定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前,须报发包人通过评审会等形式确定
。擅自进行采购,发包人有权扣留设备材料部分的合同价款,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
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潜在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同意或不同意,并不免除承包人本应承
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有权参加选择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的过程
,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的建议和意见。
8)发包方可对承包方供货的设备材料邀请第三方进行性能检测,如存在造假或者不达
标,将从进度款中扣除本项目该类型的设备材料总价款及第三方检测费用,直到将不合格
的设备材料更换,整改合格为止。
施工范围
1)土建工程、设备安装以及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租)用的勘界、
用地红线范围测量放线、光伏场区桩基(打孔、浇筑)(原则上全部采用人工成孔方案,
具备条件的区域可以采用机械打孔)、排水系统(排水沟或管道)及挡土墙施工
、地基处理(如需),场内外道路(含场内永久道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的新建及改
造(需满足设计、施工、大件设备运输及业主要求),施工便道,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
腐,光伏支架的采购及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发电、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及平台(含箱
变爬梯、护栏及通讯箱)、护栏施工,甲供设备材料的接收、卸货、存储、保护、安装及
接线,到场组件EL检测,场区内外35kV集电线路施工(含终台箱变至下一级箱变开关或升
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低压电缆敷设及桥架敷设、照明、防洪、排水、防雷、接
地、网络安防、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围栏(含接地)、电气接线及调试等工程施工,以
及光伏场区控制保护系统、消防、给排水、档案、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施工、水保
施工、安装、检验、监测及专项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作及验收、
消缺,所有光伏场区设备调试、满足并网要求的设备性能试验、涉网试验实施及验收、满
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的试验及验收等光伏场区所有施工内容,技术和售后服务、
人员培训,负责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完成设备标识标牌、安全标牌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
警戒线敷设工作(含材料购买),负责按发包人及业主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责达标
投产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健环设置及配
套设施的施工,负责接入项目投资方新能源运营中心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装修
、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
2)本标段范围内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发包方采购)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
搬运等工作,材料的二次加工费包含于投标报价中,承包方必须确保组件的完好无损;
3)光伏区内桩基钻孔、砼浇筑、光伏支架及支架基础、临时道路、场内检修道路、施
工用电和用水、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
4)承包人施工及生活使用的水、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含计量装置),并负责施工期
间的安装、维护、维修及管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临时用电接驳完毕后,经监理
到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人负责施工电源采购、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后并负责转
为光伏电站备用电源。由于电站施工范围较广,需另外配置两台35kW移动式柴油发电机;
5)首次并网到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售电收入归发包方。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用电、用水
均由承包方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6)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编
制、水土保持监测月、季报等);
7)集中区域的进场道路开挖边坡需要复垦复绿,负责连通场区到乡、村公路,采用混
凝土路面(包括红线外道路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征租地、道路修建等);涉及一期区域
的进场道路:进场前需提前留存一期道路的原始相关资料(包括原始地貌、连通场区到乡
、村公路的影像资料等),一期光伏区红线内外进场道路、施工便道、检修道路的新建、
改建、进场清理(施工完成后对一期道路改造或使用后需清理、修复及恢复至原状),涉
及新建、改建、维护及修复,竣工验收时需达到水保验收合格。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
同费用中,不另计;
8)本工程涉及的光伏场区施工(检修)便道护栏、边界被动防护网,需在工程建设前
先行建设,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9)区域光伏场区施工(检修)便道护栏、边界被动防护网的施工,需在工程建设前先
行建设,对一期的护栏、边界被动防护网的拆除及破坏需进行修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
于合同费用中;
10)靠近铁路、高速公路及重要设备,需修建满足对应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防护措施
,针对天然气管道需编制专项方案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获批复后按方案实施,若必要时
需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且通过专家评审,费用包含于合同中;
11)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围栏采购安装,围栏型式、材料需报项目业主审批通过后方
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一期围栏的拆除及破坏需进行修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
用中;
12)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开展的检测、试验、质监、并网、验收等工作,费用包含
在投标总价内;
13)光伏场区禁止场平、清表,原则上全部采用人工成孔方案,具备条件的区域可以
采用机械打孔;在发包人提供的土地范围内,最大程度节约集约用地,补桩时需与发包人
确定,用地指标不能突破《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14)光伏场区内外集电线路、箱变基础等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临时便道等工
作由承包人自行勘察并负责协调、补偿。集电架空线路工程涉及林木砍伐、构建筑物的拆
除、跨越公路和铁路等的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5)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的新建、拓宽、改造、加固、施工损坏修复及协调工作、地
表附着物补偿属于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价款中(含一次性补偿费
用);
16)本工程项目用地集中在原建设项目周边,可以利用及改造原集电线路,但不能影
响原项目发电,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7)标段范围内方阵施工需包括本方阵的箱变安装及本方阵箱变出线至下一级箱变(
或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光缆、分支箱的施工,负责接入下一级箱变开关或升
压站35KV开关柜(含电缆接头采购、制作)。共用区域电缆通道由承包各方共同承担(费
用均摊),承包各方在发包人安排下沟通通道大小及敷设方案。
18)本标段内箱变(或地块)之间或箱变(或地块)到上塔点集电线路因用地流转或
调整或承包人征租等原因,由桥架敷设方式调整为架空(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杆塔、铁塔、
钢管塔)方式,此笔费用由场区承包人承担。
19)项目安全、水保、环评、道路、绿化的设施设计专篇必须按照各项专题报告批复
要求执行,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施工,应符合并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20)质保期内光伏电站的设备及日常易耗件的更换,承包方应该接到口头通知后24小
时内作出反馈,48小时内完成更换。如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损失电量按0.4218元/千
瓦时从质保金中扣除;
21)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临时建筑建设及拆除等费用属承包方范围,因承包人
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对此费用进行扣减,发包人按扣减后金额支付给承包人;若承包人不履
行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投入,发包人有权指派第三人实施,产生的费用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
扣除,必须由承包人承担第三人的进退场费用;
22)光伏场区新建道路,临边全线需要设置双面波纹钢护栏或拦马石。光伏场区高临
边需要设置永久防坠网才允许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一期波纹钢护栏、永久防坠网的拆除及
破坏需进行修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
23)光伏场区涉及村民耕种的基本农田、稳定耕地必须预留进入耕种的道路;涉及村
民祭祀的坟墓,必须预留祭祀道路。上述道路未预留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包方
负责;
24)本工程备案为农业光伏项目,但不占压耕地,光伏区属于深度石漠化区域,零星
生长有树苗,承包人的施工图设计方案应满足自然资办发〔2023〕12
号《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25)施工完成后红线范围内还存在可以半组支架、柔性支架进行施工补装的,由承包
人负责进行施工补装,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
26)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具体以满足项目要求、发包人要求、建设单位要
求为准,承包人应按要求提供,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7)本合同价款包含外部推进协调费,若建设单位因承包人未积极配合完成现场协调
工作及费用承担而考核发包人,发包人有权加倍扣除相关费用。
28)本合同价款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对此费用进行扣
减,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除。
29)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的接收、卸货、存储和保护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不另计
,承包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30)发包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
料、燃料、动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承包人负责。
31)承包人负责完成光伏场区(本标段范围内)规定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负责工
程范围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
纸(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及材
料、专用工具等)的技术资料(甲供设备发包人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32)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所需要
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证
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
33)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涉及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
另计。
34)由于承包人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及材料无法正常按期投产、
供货设备及材料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能要求
、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35)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施)调
整等造成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调整合同价格。
36)承包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得不
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
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
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37)承包人要严格根据项目特点和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
批复意见,开展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后续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
38)涉及本工程所有边界围栏及道路(含大件运输道路)的新建、临建、拓宽、改造、加
固、施工损坏修复及协调工作、地表附着物补偿属于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产生的相关费用
包含于投标报价中(含25年一次性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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