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土交告字〔2024〕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玉城街道NCG051-0301地块 | 玉城街道城南片区 | 6.5673 | 住宅用地 | >1且≤1.05 | ≤42% | ≥25% | 70 | 71000 | 100万元或100万元整倍数 | 14200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允许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玉环纳税。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拍卖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人须在取得竞得入选人资格后5个工作日持在线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当场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三个月内付清余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 认证) ,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 (CA 认证) 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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