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淮安市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淮安市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已由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以 淮农发〔2025〕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盱眙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古桑街道、鲍集镇、河桥镇、管仲镇、穆店镇、马坝镇、黄花塘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建设内容:拟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约 5.29 万亩,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所有土建工程(含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等内容,总投资 14830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包含(不限于):(1)原材料抽检(水泥、钢筋原材及焊接性能、黄砂、碎石等);(2)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混凝土预制构件强度、路基压实度等);(3)成品检测等,以及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会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
2.4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质量检测时间需与工程实施过程同步,出具相应的合同完工检测报告同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暂按210日历天填报)
2.5 质量标准: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给招标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分别为:
2025年度淮安市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第三方检测一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2.73万亩,计划总投资约7865万元,项目区地点为盱眙县古桑街道、鲍集镇、河桥镇、管仲镇。
2025年度淮安市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第三方检测二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2.56 万亩,计划总投资约6965万元,项目区地点为盱眙县穆店镇、马坝镇、黄花塘镇。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检测费为人民币21.64万元;二标段检测费为人民币19.23万元。
注: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 1 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第1到第2标段顺序进行,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标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如果后续标段中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或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最后1名中标候选人推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同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业绩要求: / ;
(4)财务要求: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 1 个月的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④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提供虚假材料而被政府部门处理或处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被政府部门处理或行业协会通报等问题,也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在暂停期内【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 截止时间以前】。
⑤投标人近 2 年内(从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⑥投标人近 2 年内(从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特别说明:
1、投标人近 2 年内(从本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审查发现投标人存在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违约的、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严重违约的,以及近 2 年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拒绝其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当接受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化监管有关工作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5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 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新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 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丁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4.2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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