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芦溪县源南乡典型煤矿集中开采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项目已由芦发改投资字【2023】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芦溪县源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6026.1024万元,建安工程费5201.95万元,拟定工期720日历天,项目位于萍乡市芦溪县源南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综合治理区占地面积约266100平方米,煤矿集中开采区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头进行清源整治,其中宏发煤矿历史遗留固废矿渣约53.52万立方,堆场面积约3.49公顷;宏发煤矿和海源煤矿相连历史遗留固废矿渣约8.53万立方,堆场面积约13.84公顷;海源煤矿历史遗留固废矿渣约8.57万立方,堆场面积约2.15公顷;新发煤矿历史遗留固废矿渣约104.85万立方,堆场面积约4.2公顷;利发煤矿历史遗留固废矿渣约71.09万立方,场面积约2.93公顷。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或变更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技术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
(3)其他人员须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均具有有效上岗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年—2024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政府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串通投标、转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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