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持有的债权起诉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购公告
根据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制度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持有的债权起诉某公司项目选聘律师事务所,现对该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各律师事务所参与选聘。
一、项目名称
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持有的债权起诉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某公司的到期债权,债权追讨的数据基础与法律依据,需选聘中介机构提供该诉讼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代理、证据梳理、法律文书撰写等)。服务期限根据诉讼法律服务工作实际需求确定,项目费用最高限价不超过11000元。
三、合同签订主体
本次询比方式的合同签订主体为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递交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价函需另行单独密封一份)
2.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业务范围、专业优势、机构及成员获得的荣誉及证明材料,从业人员概况、济南市内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等相关情况。
3.负责本项目的机构团队简介。指定负责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及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作履历(近3年主要工作业绩),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
4.业绩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为政府部门、中央企业、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省市国有企业(总部)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业绩及对应证明材料。
5.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盖章)、机构负责人授权书(需盖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资料(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信用报告),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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