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充电桩供电工程,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充电桩供电工程
2.2 项目编号:FGZY-GK-2025010
2.3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园北一路以北,公园北二路以南,规划电子科技一街以东。项目占地6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7万㎡。此次采购范围为地下车库内机动车充电桩的供电工程施工。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丰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玺园项目充电桩供电工程,主要内容为地下车库内机动车充电桩的供电工程施工,具体包括电缆、桥架、电缆分支箱、电表箱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不包含充电桩),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应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及招标人相关的要求;并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本地区所有相关部门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规程。
2.6 工期:4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4项资质中的至少一项: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4.4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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