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移动ups电源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移动ups电源车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移动ups电源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szb202511016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移动ups电源车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采购1辆移动ups电源车,包含500kva ups电源(含ats交流屏及电池开关柜、蓄电池、冷却系统、ems管理系统等)、车辆底盘、厢体及智能监控系统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服务。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4.质保期:车辆部分(底盘及车辆其他部件等)产品质量保证期为3年或6万公里(如国家或生产厂家规定优于前款规定,按国家或厂家规定执行)。改装部分(含车载设备及其他部件等)产品质量保证期为2年,其中磷酸铁锂电池质保5年。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6.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2.供货车辆要求:供应商须为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车辆制造商或车辆改装商或特种车辆集成商,供应商拟供车辆应入围《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或《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如未入围,供应商应承诺由供应商办理申请免除车辆购置税手续,如未申请成功,车辆购置税由供应商承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供应商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需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供应商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审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在询比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近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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