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资环 [2022]129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场地整治及边坡挡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南岸区鸡冠石镇下窑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40 万吨 / 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120 万吨 / 日。污水处理采用 A 2 /O+ 高效沉淀池 + 砂滤池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918-2002 ) 一级 A 类标准,一、二、三期范围内配套建设污水构筑物连接管 2.1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配水井、细格栅及沉砂池、初次沉淀池、 A 2 /O 生物池、二次沉淀池等。服务范围为杨公桥、土湾、化龙桥、牛角沱、大溪沟、洪崖洞、龙凤溪、储奇门、桃花溪、哑巴洞、海棠溪、鸡冠石、南山等 13 个排水流域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00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及图说所有工作内容并达到设计标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挡墙工程、边坡工程、软土处理、换填、开挖、场内外运输(含密闭运输)、土石平衡调配、分层回填(按设计要求回填并进行分层碾压)、雨水导流及土壤防渗管控措施(原化工厂区域)、施工便道施工、临时道路施工、排水处理、建筑构筑物拆除、建筑废弃物处置及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与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以及周边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办理土石方及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含公安部门、城管部门等的相关手续)等一切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1 )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 5 年,指投标人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 2 )业绩规模要求:
1 )工程类别:边坡工程或包含边坡工程的施工项目
2 )工程造价: 4000 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北区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4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7772183 | 联系电话: | 023-67706841 |
传真: | 023-67772183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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