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华锦园项目城市更新安置房销售代理已由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审批核【2021】41号沧审批核【202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 招标人为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东华锦园项目城市更新安置房销售代理 2.1.1项目地点:沧州市新华区 2.1.2建设规模:东华锦园属于沧州市限价商品房项目,位于新华区长芦北大道以西、永济路以北,占地约63亩,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包括12栋住宅楼、地下车库、1栋商业楼、1栋综合楼。
2.2 招标范围:(1)合同签订后60日内,乙方负责代理将甲方开发建设的东华锦园项目纳入沧州市城市更新安置房,并与市政府负责部门签订城市更新安置房框架协议。 (2)在甲方确认回购价格后30日内,乙方负责代理完成甲方与市政府负责部门签订销售回购协议。 (3)乙方按照甲方与市政府负责部门签订销售回购协议内容要求,负责代理完成甲方销售回购收款。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14 09:00至2023-01-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1-0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沧州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伟成 | 联系人: | 薛旸、盖森 |
电话: | 19875456435 | 电话: | 0311-8695890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20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
帐号: | / | 帐号: | 9550880229361000116 |
文章推荐:
十四公司-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项目-土建工程分包方案项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