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公开征集合作供应商(物业劳务类)项目因原评标办法标准较高,为使更多潜在投标人能参与竞争,现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入库最低得分为60分,现修改为入库最低得分50分,与此相关的内容依此调整。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分标准关于企业荣誉: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省级及以上得 2 分;市级得1 分;获得县区级得 0.5 分;满分5分。
变更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的,省级及以上得 2 分;市级得1 分;获得县区级得 0.5 分;满分5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评分标准关于类似业绩: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具有承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建筑面积10万m²(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 2、具有承接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建筑面积10万m²(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3、具有承接公共建筑(不含厂房)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建筑面积20万m²(含)以上,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总公司、分公司业绩均予以认可,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若提供合同内容无法证实相关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业主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为: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具有承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 2、具有承接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3、具有承接公共建筑(不含厂房)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供应商在同一个项目所属服务期限内(如服务期限为一年以上,合同一年一签或服务期限采取1 .. 1等模式的)提供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多个业绩合同,只按一个项目业绩计分。总公司、分公司业绩均予以认可,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若提供合同内容无法证实相关评审因素的,则需提供业主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征集参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时截止。
变更为:征集参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时截止,开标地点不变,与此相关的内容依此调整。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池州金桥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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