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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245号商服出租

· 2023-02-17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245号商服出租项目编号29FCZZ20230269
转让方名称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转让底价12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2-17披露结束期满日期2023-03-09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驶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245号商服出租
资产属性(属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标的所在地区牡丹江市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1、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允许装修,但承重主墙不可破坏。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因装修产生的固定装修物及增设附属设施归出租方无偿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且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2、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项目成交后,出租方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1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租标的交割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出租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资产概况
重大事项披露1、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允许装修,但承重主墙不可破坏。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因装修产生的固定装修物及增设附属设施归出租方无偿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且出租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2、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项目成交后,出租方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1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租标的交割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出租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转让方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监管机构(部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部门)地区黑龙江省
批准单位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申报审核审批表批准日期2022-09-26
3、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披露价格(万元)12加价幅度(万元)1000.00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4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2023-02-16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2023-03-09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02-17网络竞价结束时间2023-03-10
限时报价期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图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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