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未办结。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原承租方腾空后的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拍卖方式:采用年租赁权增价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物无不动产登记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8、特别提醒:标的物性质属非居住,但不得从事餐饮行业。竞买方须于拍卖前实地査勘标的物,并自行了解可否办理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承租方需增加或改变消防管道等相关设施的,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由承租方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建筑设施的相关证照及审批手续如不能办理,出租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相关风险竞买方参与拍卖时请做充分考虑,出租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及拍卖人提出任何主张。9、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租赁资产投标、拍卖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我司将取消本次招标、拍卖活动,招标、拍卖结果将不予以认定,并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方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拍卖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4.7982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14.7982万元,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下期租金于上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依次类推;租金含税。 | 出租用途 | 不得从事餐饮行业,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且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房产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产,且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租赁期满,房产租赁权重新进行公开招租。4、租赁房产外观、面积、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5、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6、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税、费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应缴款项,逾期未缴责任由承租方自负。7、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不得以租赁房产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岀额外要求或索赔,审批所需的相关材料出租方给予提供支持。8、承租方根据用途及业态功能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亦不返还已经缴纳的租金。9、承租方不得更改房屋结构,房屋装修不得危及结构安全,装修方案应装修前提前报备出租方,并负责房屋的消防安全和相应的后果。10、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将属于出租方的财产完整无缺地归还出租方,承租方的装饰中凡拆卸、搬动会对出租方财产、设施造成影响的部分均无偿留给出租方,拆卸、搬动对出租方财产、设施没有影响的部分由承租方撤走。11、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物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拍卖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12、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温州市龙湾区国有房产出租合同》,房产移交以完成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缴纳为交付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拍卖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4、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3月9日下午5时止。5、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6、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7、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138688328828、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 9、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0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参加拍卖,则延长信息发布,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人报名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余先生 | 电话 | 057788528852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wzcqpt.com/WZPT/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 |
联系人 | 郑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8528852 | |
手机 | 13868832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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