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解放北路1471号203房
1850.00元/月/总面积
47.72 ㎡
2023-03-06
3 年
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租赁期内无递增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03-06至2023-03-17)
房产
广州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小区管理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与出租方有过合作,无托欠租金无不良记录,与本企业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的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承租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拟定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2.租期3年,无免租期。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期末租金三个月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3.除上规定行为外,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另有约定的行为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4.该物业无家私、家电配套设备,物业结构为一房一厅。
5.承租者需自行协调与小区管理处和业主之间关系。
6.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按政府部门规定标准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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