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华锦绣华城红线外道路项目报建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由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宏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的兰州大华锦绣华城红线外道路项目报建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1家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工程地点:兰州市
3、建设规模:南出口道路长约2KM(含跨铁路桥),东出口道路长约1,5KM,道路双向四车道。最终方案以政府审批为准。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周期:
工作内容 | 序号 | 服务成果 | 时间节点 | 提交套数 |
报建工作 | 1 | 取得项目纳规批复 | 2022年7月30日 | 纸质版10套及电子版 |
2 | 取得项目立项备案 | 2022年8月15日 | 纸质版10套及电子版 | |
3 | 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 | 2022年9月20日 | 纸质版原件 | |
4 | 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22年10月20日 | 纸质版原件 | |
5 | 取得施工许可证 | 2022年12月10日 | 纸质版原件 |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①办理大华锦绣华城项目南侧及东侧道路纳规工作,办理南侧道路施工手续,东侧施工手续根据甲方要求视情况开展。②编制规纳、报建过程中必须的各种第三方评估及相关资料文本、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社稳、环评、水保、防洪、安评、涉铁路桥项目初设安全评估、涉铁路桥项目施工图安全评估等;项目程序性文件取得包括:可研报告核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具体以政府部门要求为准,以保证顺利完成报建工作。③在项目取得立项后,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协调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证的情况下,现行达到开工条件,并保证在施工证取得前不发生处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单的承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06-28至2022-07-02,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地点:甘肃宏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安宁通达街永新华世界湾3-2-1801)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所有投标资料须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8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兰州市安宁通达街永新华世界湾3-2-1801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健康绿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从境外或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前来以及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参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燕
联 系 电 话: 1335944691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宏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通达街永新华世界湾3-2-1801
联 系 人:王苑
电 话:15117180777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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