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营运项目监理服务(第三次)
(二) 项目编号:GZCZ622DL1001971-02
(三)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四)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或合同金额支付完毕,视为合同终止);
(五)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 项目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营运项目监理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取2家监理机构为中标人,不足2家的按实际数量中标。在服务期限内,为广州净水有限公司提供营运项目的监理工作服务。根据招标人营运项目实际需求设置2个工作片区,各片区合同金额各为100万,由所有中标人,按照中标排名顺序,分别依次匹配安排片区委托监理任务。各片区工作设置如下:
第一名 片区五: 负责石井净水厂、均禾厂;
第二名 片区六: 负责健康城厂、竹料厂、江高厂。
(注:若不足2家的按实际数量中标,按照中标排名顺序,分别依次匹配安排片区委托监理任务,剩余片区划入重新招标工作。)
(七) 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每家中标人的项目数量,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和项目数量非固定,可能会因为政府的政策、建设项目需求等原因而导致项目数量和金额的减少,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在中标服务期内业务能达到预算金额,中标人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八)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九)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水务工程(污水厂/净水厂/自来水水厂/市政给排水)监理项目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材料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专业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须出具有自2022年6月起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五)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出具有自2022年6月起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六)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①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②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
③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④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⑥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⑦ 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⑧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⑨ 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⑩ 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一) 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31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 现场咨询地点: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4. 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办理报名的,自行在本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金额:¥21,000.00元(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保证金须在2023年4月4日上午09:00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以下账号,并由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对投标保证金进行资金监管,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15735078850049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四、 投标人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 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09:00。
(二)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 系 人:霍工
联系电话:020-62315524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柯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47,020-8916075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gzcmex@gzcmex.com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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