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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95-697号金钟大厦612/615房

· 2023-06-07
  •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95-697号金钟大厦

  • 挂牌价格:

    9936.00元/月/总面积

  • 面积:

    184 ㎡

  • 发布时间:

    2023-06-07

  • 租期到期时间:

    2023-06-09

  • 出租用途:

    办公

  •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3-06-07至2023-06-20)

  • 出租类型:

    房产

  • 出租方名称:

    广州东方农工商有限公司

  •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 所在区域:白云区
  • 特 色:

  • 免租期限:
  • 联 系 人:黄小姐
  • 联系方式:020-86187148
  • 公告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出租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经营范围的实际经营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4.标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5.因国家和省市政府部门政策变更、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对物业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变更经营模式等)等原因需要收回全部或部分物业时,出租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或解除部分合同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一个月搬迁期(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搬迁期内承租方不需要支付租金,但使用物业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仍需按约定标准支付),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再对承租方做任何赔偿和补偿,搬迁期结束前承租方应及时返还全部或部分物业。
    出租方已就上述内容向承租方充分披露,并强调如不能接受上述内容则不应签署本协议;承租方清楚全面地知悉上述内容可能带来的风险,经认真考虑仍自愿接受本条款并签署本协议。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附件材料
    此项目暂无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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