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38317号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拍卖方式:采用投标式拍卖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2.6000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起拍价32.6万元,租金前两年不变,从第三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首期租金为半年租金减去15天免租装修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从第二期开始,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符合不动产证使用性质的业态,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行业,国有房产土地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缴纳,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资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竞买人竞得后需自行重新办理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手续,取得相关证照及许可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因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变化及房屋老化等原因,如因标的物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导致无法办理消防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得人经出租方同意后可自行对房产进行整改。如竞得人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并成功办理相关证照、经营手续的,不得以此要求出租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5元/㎡/月)由承租方承担。5、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6、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7、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8、竞买单位或个人须自行审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投标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9、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安全责任协议,并根据租赁合同与出租方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租赁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竞买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公司及个人信用报告,对两个月内逾期超过5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视为不合格。3、若承租意向人自然人的,须另提供一名自然人担保;若承租意向人为企业的,应追加最大股东作自然人担保,承担合同履行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自然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审查同上。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9.8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15天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拍卖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5、报名、看样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7月3日下午5时止6、报价书递交时间: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7月4日上午11时止7、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8、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9、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8887897110、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4日下午3时整,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温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薛翔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88100638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9楼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话 | 0577-89888861 |
手机号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wzcqpt.com/WZPT/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
联系人 | 黄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8878971 | |
手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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