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西药(包括中成药)的采购工作,降低虚高药价、保障药品质量、减轻患者就医经济负担,避免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质量优选、价格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诚邀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药品质量安全优先、药品保障供应为本、药学服务提升为优、价格合理的目标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我院临床使用所有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的配送企业,此次遴选产生不超过8家企业作为我院药品配送企业,负责3年内所需药品(集采药品中选品规根据相关政策执行)的配送及相关延伸服务。
三、药品配送企业申报条件
(一)经营合法: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等。
(二)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记录。
(三)廉洁经营:企业、法人及委托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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