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扎根大鹏、服务新区,提升新区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水平。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现公开招募入驻社会组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简介
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位于大鹏新区金葵东路19号消防宣传开放站4楼,面积约350㎡,设置了社会组织党建阵地、社会组织入驻办公室、多功能公共活动室等多个功能区。可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指导、登记备案业务咨询、办公活动场地与设施设备、能力建设与行业交流、信息发布与公益普及、项目与资源对接、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等服务,致力于打造成新区社会组织“党建+培育+服务+监管”四位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二、申请时间
2022年6月10日起,常态化开展入驻招募。
三、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主要为新区发展急需、有发展潜力的公益服务类、社会治理类及枢纽型社会组织,对其他社会组织有帮扶带动作用的品牌社会组织也可申请入驻。
四、申请条件
(一)已登记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开展社区基层治理、居民群体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适应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
(二)申请前上一年度按要求报送年报,且未受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如成立未满一年,需成立至今未受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
(三)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法人治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
(四)在入驻周期内,自愿接受基地管理,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基地工作。
五、入驻程序
本次招募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采取申请-初审-评审-公示-签订协议五个环节。
(一)申请:社会组织向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提交《入驻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对申请入驻社会组织进行电话或实地考察,出具初审意见;
(三)入驻评审:对申请入驻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驻社会组织名单;
(四)公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协议:通过评审的入驻社会组织签订入驻协议,明确权责关系,入驻基地。
六、申请材料
(一)入驻申请书;
(二)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
(五)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大鹏新区管委会1219室(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
联系人:魏辉
联系电话:0755-28333041
邮箱:minzhengke@dpxq.gov.cn
附件:大鹏新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入驻申请表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2年6月8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