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交易 (1)交易项目名称:海珠区泉塘路69号二至五楼、首层之3、4 (2)项目编号:联星LX-20230728 (3)单位名称:泉一经济社 (4)出租(让)方:泉一经济社 (5)交易服务机构:区三资交易监管中心 (6)公开竞投时间: 2024-04-09日10:00 (7)公开竞投地点: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首层(区三资中心) (8)公开竞投方式:本次交易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竞投不低于金额100元/宗·月 。 | |||||||
二、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交易面积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
泉塘路69号 | 010551001027-02-0384 | 海珠区泉塘路69号首层之3 | 88.78 平方米 | 泉塘路69号 | 仓库 | ||
泉塘路69号 | 010551001027-02-0384 | 海珠区泉塘路69号首层之4 | 43.8 平方米 | 泉塘路69号 | 仓库 | ||
泉塘路69号 | 010551001027-02-0384 | 海珠区泉塘路69号二至五楼、首层之三 | 1140 平方米 | 泉塘路69号 | 仓库 |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泉一经济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 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三、竞投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按照区城管局提供的在海珠区辖内存在违法建设记录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意向人不予确认竞投资格(竞投意向人确认竞投资格时由交易服务机构按照区城管局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如属于公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自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打印行政处罚信息并加盖公章) 。 备注:1.竞拍金额为租金及业主收取的管理费的总额。其中,租金占总额50%,业主收取管理费占总额50%,租金及业主收取的管理费为租赁关系不可分割的,共同组成整个租赁关系,同时执行。租金及业主收取的管理费每六个月收取一次。租赁合同签署的同时承租人须预先缴纳免租期后6个月的租金及业主收取的管理费。2.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原则上不得转(分)租,如需要转(分)租,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合同样本,其转租或分租协议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剩余的租赁期限,经出租人同意后,出租人见证签订转(分)租合同并存档备案。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私下签订转(分)租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处理,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另,如因转分租或变更乙方需配合转名,承租人每次转名应向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泉一经济合作社支付人民币3000元作为变更承租户手续费用。3.租赁房屋内不得贮存布匹、纸张、危险类、污染类、化学类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4.承租人须办齐合法经营所需的证照及批准等相关手续,未经许可及未办齐所有证照前不能经营餐饮、装修材料等污染环境的行业。5.承租人在报名参与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资格竞拍前,承租人承诺及保证:承租人已亲自实地仔细勘察、充分了解及知悉租赁房屋现状(包含房屋内外现场情况、消防现状、配套设施、装修装饰等)及周围环境,承租人已充分调查及清楚了解租赁房屋上已取得的工商营业证照、许可登记等全部影响或可能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进行经营活动所应当提前了解及调查的全部情况。承租人应当自行负责其经营行为所涉及政府部门审批、许可等相关手续、证照的办理及费用承担,与出租人无关。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得以涉租赁房屋前述行政审批、许可等手续无法办理为由而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人主张无违约责任地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6.承租人应自行负责自身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存放于房屋中的财物、货物、存放于公共区域的快递包裹等物品、停放于停车区域的车辆等)的安全,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财物发生毁损灭失,承租人放置于该房屋内外的任何财物如有任何被破坏、被损坏、遗失、被盗、水泡或其他不利情况,与出租人无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承租人确认,承租人已亲实地勘察、充分了解及知悉租赁房屋现状情况,尤其清楚租赁房屋当前状况不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合格标准等不利因素及影响。承租人同意及承诺,承租人在竞得承租人资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对该房屋投入不少于200万元专用于租赁房屋的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必须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合格标准,并由承租人聘请有资质的验收公司在甲乙双方见证底下进行验收。出租人为此向承租人提供免租期三个月的优待条件,承租人对房屋的改造期超过三个月的,免租期不做调整,以三个月为上限。8.租赁合同失效、终止的,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还租赁房屋,承租人同意及承诺,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作出的装修、改造、扩建、升级改造(包含消防升级改造)等涉及的投入及安装的全部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自行拆除、收回及处理相关附属建筑、设施设备等,同时,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就其升级改造投入作任何补偿及赔偿。9.承租人在升级改造前需要先向出租人提交改造方案,在出租人审议通过同意后承租人才能施工。10.如升级改造需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等行政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由承租人自行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及责任,出租人可提供办理前述手续所需的现有相关资料给承租人。11.如承租人给排水系统、供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一切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的,承租人必须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正规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一切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升级改造完工后由承租人聘请有资质的验收公司在甲乙双方见证底下进行验收,承租人需提交所有报批和验收资料原件给出租人存档。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应按照升级改造后的原状或经出租人同意更新设备、设施后的《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 。 | |||||||
四、确认竞投资格流程: 1、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领取竞投相关资料。 2、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资质要求。 3、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4、按交易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5、自行到泉一经济社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交易保证金收据须列明交易项目编号)。 6、带齐本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本交易项目竞投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7、取得竞投资格,成为本交易项目的竞投人。 | |||||||
五、领取资料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4-03-20至2024-04-08,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携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领取相关竞投详细资料及竞投资格确认方式。 | |||||||
六、资料审查及确认竞投资格方式 竞投资格确认时间于2024-03-20至2024-04-08,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确认。 | |||||||
七、见证人登记时间 泉一经济社社员或社员代表或理财小组成员或监委会成员可在2024-04-08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登记。 | |||||||
八、交易保证金 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04-08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出租方:泉一经济社)开具交易保证金 收据。 交易保证金金额: 450000 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 相当于3个月租金及业主收取的管理费 元。 开户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 银行户名: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泉一经济合作社。 银行账号: 319602001000003177 。 | |||||||
九、竞投说明 1、提供相关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竞投资质要求有规定的除外),交易保证金收据和竞投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单位报名须携带公章)。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第三方,必须提供经公证处进行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第三方,需由单位开具委托书(委托书样本可在广州市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址附后)的下载中心下载) 。 3、交易保证金收据抬头的名称应与竞投意向人名称一致。 4、经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领取《海珠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竞投资格确认书》。 5、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泉一经济社(出租方)所有。 | |||||||
十、联系方式 1、出租(让)方联系方式: | |||||||
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南泰路三角岗12号 | 联系人: |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泉一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18588822202 | ||
2、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首层(区三资中心) | 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84122691 | ||
广州市海珠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址: http://hz3z.cwgk.net:8899/ | |||||||
泉一经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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