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2024年国土绿化项目--清港镇
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设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玉环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自2021年01月0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与政府部门签订的类似山体造林工程业绩内容现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自2021年01月0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与政府部门签订的类似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业绩。其余不变。
招标人: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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