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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新增危险性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

· 2022-07-21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拟开展2022年度新增危险性报废物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资质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报废物资回收经营范围,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6.未发生已处置的报废物资回流电网情况;

7.对竞买的报废物资具有储存、拆解及装运能力;

8.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政府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纳入“黑名单”的回收商;

9.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10.近三年报废物资回收过程中未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二)专用资质

1.申报废矿物油类别的回收商,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HW08”);

2.申报蓄电池类别的回收商,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HW31或HW49”),且核准的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的企业;

3.废矿物油和蓄电池类回收商须具备转移运输危险废物的能力,持有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必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该运输企业持有与危险废物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4.需提交近一年内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及环境应急预案等证明资料。

三、具体要求

(一)参审文件要求及说明

1.申请人应提交《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新增危险性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申请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编制和提交申请书的全部费用。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者隐瞒对己不利的事实,一经发现,即永久取消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报废物资竞价资格;

2.申请人须按本公告 “资格审查内容”中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格式按照《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废新增危险性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参审文件(模板)》(详见附件)的内容及要求编制,并按照目录顺序提供相关资料(未按参审文件模板样式编制的参审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文件)。所有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相关证件必须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全部内容。

(二)申请书的签署

申请人应按要求编制完整的申请书,组成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确认(注意公章不要遮挡文件资料信息)。

(三)申请书的提交

1.申请人应将申请书及全部参审文件材料按照上述组成顺序胶装成册,按要求提交;

需提交参审文件正本、副本、U盘电子文件(包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各一份,一并密封提交。封套上应醒目标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新增危险性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文件”字样,还应标明参审人单位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见附件12);

2.申请书的提交采用邮寄方式,具体邮寄信息: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63号,李工收,电话:15940021082(要求:顺丰邮寄,必须本人签收!);

3.申请书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质文件审查及相关说明

1.本次资质审查采用合格制。资质审查委员会将按照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主要业绩),对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回收商;

2.资质审查委员会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资质审查要求的申请人;

3.资质审查结果将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审查合格的回收商须缴纳年度竞价保证金20万元并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报废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4.本次资质审查合格有效期为自发出审查结果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对入围的合格回收商进行动态管理,存在下列情形的,将取消竞价资格:

1)在有效期内,省公司有权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报废物资回收商管理的变化,继续要求回收商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评审,评审不合格的;

2)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销售协议书》规定,被考核存在违约责任的。

5.回收商需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再生资源交易专区进行回收商信息注册、维护与申报工作,具体操作请参照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回收商用户操作手册(附件);

各参与审查的回收商须保证ECP2.0平台上预留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有效;回收商需准确填写年度保证金支付的企业对公账号信息;

6.未参加资质审查或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回收商将无法参与我公司危险性报废物资竞价业务;

7.补充说明:本次回收商资质审查对象为有意向参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危险性报废物资竞价处置业务的回收企业,已通过2022危险性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核的回收商,不需要再次参加审核。

四、工作联系人

刘屹民,联系电话024-23143155

宫琳娜,联系电话024-23149111

王博宇,联系电话024-23138410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27 20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度新增危险性报废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公告.pdf附件: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废新增危险性废旧物资回收商资质审查参审文件(模板).doc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再生资源交易专区回收商用户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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