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大余县水利局 | ||||||||
工程名称 | 大余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设计 | ||||||||
工程地址 | 大余县南安镇 | ||||||||
建筑面积 | 30000.0㎡ | 结构/层数 | /0 层 |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为大余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设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项目建设内容由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净化处理工程、工业污水再生水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工业污水中水回用工程、再生水配置工程、再生水自动化监测计量系统组成。其中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净化处理工程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处理水量约400万吨/年,内容包括来水预处理工程、复合表流湿地工程、潜流湿地工程、深度涵养净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工业污水再生水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再生水生产规模0.5万吨/天(180万吨/年),新建工业污水再生水厂:修建 DN400管道再生水输送约1.7千米。工业污水中水回用工程回用规模为1000吨/天,内容包括新建中水回用泵房1座,中水回用管网DN200管道2.44千米及配套控制系统、阀门等再生水配置工程新建再生水洗车、消防园林绿化等取水用水工程及配套设施。再生水自动化监测 计量系统为布设再生水自动化监测计量系统和生产配输配套设施。 | ||||||||
招标控制价 | 1148200.00元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 ||||||||
投标报价 | 1148200.00 元 | 综合评估法得分 | |||||||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 姓名 | 杨敦 | 注册编号 | CS103600021 | |||||
等级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申报的业绩 | 中标费率:1.410%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 | ||||||||
投标报价 | 1148200.00 元 | 综合评估法得分 | |||||||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 姓名 | 缪晶广 | 注册编号 | CS123600087 | |||||
等级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申报的业绩 | 中标费率:1.400%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风景园林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1148200.00 元 | 综合评估法得分 | |||||||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 姓名 | 许秋海 | 注册编号 | CS103600034 | |||||
等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申报的业绩 | 中标费率:1.420%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4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4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单位/评委 |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评委1 | 91 | 19 | 72 | 74 | 20 | 54 | 70 | 15 | 55 |
评委2 | 88 | 19 | 69 | 80 | 20 | 60 | 60 | 15 | 45 |
评委3 | 94 | 19 | 75 | 85 | 20 | 65 | 67 | 15 | 52 |
评委4 | 86 | 19 | 67 | 81 | 20 | 61 | 60 | 15 | 45 |
评委5 | 75 | 19 | 56 | 59 | 20 | 39 | 48 | 15 | 33 |
评标得分 | 86.80 | 75.80 | 61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 |||||||||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无效投标原因 | |||||||||
认定依据 | |||||||||
公示截止期:2024年05月21日 | |||||||||
异议受理 | |||||||||
招标人名称 | 大余县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97-8722240 | ||||||
招标人地址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97-8333805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305室 | ||||||||
监督机构 | |||||||||
名称 | 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97-8722349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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