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拟采购2022年行政复议应诉辅助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告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行政复议应诉辅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采购规模:预算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6.65万元(含税总价,上限金额,成交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采购内容:行政复议应诉辅助服务4宗、行政复议庭书记服务1宗。
(五)中选单位数量:1家。
二、服务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设立和运作,取得提供人才服务的相关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设置、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前一年签订人才供应方面类似项目合同业绩至少3份,有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经验的优先;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商业信誉良好,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无刑事犯罪记录;
5.非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二)服务要求
1.按采购方要求提供行政复议应诉辅助服务、行政复议庭书记服务;
2.针对本项目建立全面可行的整体管理方案、质量保证方案、风险应急预案;
3.针对本项目建立完善有效的文件管理体系;
4.保守采购方工作秘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提供服务者保守采购方工作秘密。
三、比选材料递交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8月10日前,通过邮寄方式向天河区司法局递交比选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时间以邮件收寄时间为准。比选材料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一)资质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单;
(三)单位基本情况、组织架构、保障提供人才服务的运行机制;
(四)提供人才服务的优势证明材料;
(五)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承诺书。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天河区司法局
联系人:雷佳林
联系电话:020-38805619
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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