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谢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011382007008) | |||
单位地址 | 钟村街谢村村 | ||||
二、资产基本信息 | 资产名称和编号 | 旧市场商铺2号土地_林献波(001);(011382000008-zy0175(001);) | |||
资产地点 | 旧市场商铺2号 | ||||
资产经营用途 | 商业 | ||||
交易底价 | 1500.00 元/宗·月 | 交易保证金 | 50000.00元 | ||
合同年限 | 3.00年 | 起止时间 | 从签订合同日起计 | ||
递增情况 | 无,租金递增比例(%)/递增值为0.00 | 交易日期 | 2024-07-10日 | ||
交易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 ||||
三、竞投单位(个人)及最高报价 | 序号 | 竞投单位(个人) | 最高报价 | 是否竞得 | 备注 |
1 | 孙中建 | 1500.00元/宗·月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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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4-07-11至2024-07-17,公示期间如对竞投程序或结果有异议,可向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 方艳银 联系电话: 34771880 | ||||
五、合同拟签订时间:2024-07-24 | |||||
六、其他事项 | 1.该租赁物不提供水电设施,需竞得者自行铺设,所需费用由竞得者自行解决。2.竞得者签订合同后,不得以租赁物的权属问题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权属和规划问题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解除、撤销合同,否则出租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竞得者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3.竞得者应向出租方交纳生活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标准为100元/月(如有调整,按出租方调整后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格价执行);经营垃圾、工业垃圾由竞得者自行处理。 4.凡镇(含镇街)以上政府部门需征用、征收或村发展需要(包括第三人投资翻新改造、村容村貌升级整改、三旧 |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谢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
2024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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