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9 12:01:12 来源:甘孜交易系统-建设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甘孜县泥柯乡仁达村仁达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
答疑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提问作出回复。
质疑事项:
1、原招标文件P61页-2.2. 4(4)条款: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每具有一个高海拔地区类似业绩(同投标人须知1.4.1 要求一致)加 0.5分,最多加 3分。
2、原招标文件P32页-10.27其他要求条款:1、投标企业应是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示单位(附该信用平台截图)且信用分值不得低于100分。
3、原招标文件P61页-2.2.4(4)条款:企业诚信投标人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为AAA级、AA级、A级的,分别得6分、5分、4分,信用评价为BB级、B级、C级的,分别得2分、1分、0分。尚未在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其信用等级为BBB级,得3分。
质疑内容:
质疑1:本项目设置的高海拔业绩针对性加分异常明显。本项目按照分值规定则需要6个高海拔业绩才能得到这特定的3分。我公司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取得地灾施工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规定的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国家并未对高海拔地区单独设立行业资质,即证明凡是按规取得地灾施工资质的均有能力承担其等级许可内的业务。经查阅四川三州区域近5年的地灾施工招标,小至几十万大至几千万的项目均未设置高海拔业绩加分项,试问本项目有何特征描述?是为某些企业量身订制的加分控分条款吧?其违反:《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明确违背招投标法,请遵照招投标法修改!
质疑2和3:首先是2和3条款互相矛盾;既把信用分作为了资格条件的准入投标门槛,又对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做三六九等划分实行加分,既然规定A100分及以上才能参与,试问:A90-99分段以及BBB、BB、B、C等级对应的加分有何意义?请问这些公司是能参与还是不能参与?其次是质疑内容的第二点违背政策:《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4号文。第四章成果应用第十六条(三)在招投标活动中,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只限评标价折算和加减分,不得以此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正是为了规避各地政府部门别有用心的人曲解以及打擦边球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才在文件中做了十分清楚的阐述。请遵照法规修改,取消信用分为100分才能参与的不合法的霸王条款。
回复质疑1:本项目处于高海拔地区,且施工条件恶劣、复杂,拥有高原施工经验的单位,为项目的顺利完工增加一份保障。(按照(川建行规 【2020】10 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且高原施工类似业绩仅作为加分项,具有高原施工类似业绩的单位也很多,并且其他条件优越的公司依然可以参与,所以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质疑2:本项目施工条件环境恶劣、复杂,为便于该项目顺利及时地开展及高成效的完工,故选择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评定认可信誉完整的企业。
回复质疑3:企业诚信投标人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为AAA级、AA级、A级的,分别得6分、5分、4分,信用评价为BB级、B级、C级的,分别得2分、1分、0分。尚未在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其信用等级为BBB级,得3分。该条款是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4号)明确要求的等级评定办法。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该招标文件为标准范本格式,该条款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不能修改。
招标人:甘孜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泽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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