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须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上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按网站的操作指引完成实名制认证,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入口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完善企业信息并获取系统注册号。对不推荐的企业,各地市科技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高质量发展要求,现将2023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3年3月2日起。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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