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文简称我局)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先行示范区金融大讲堂承办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
全年开展12期活动,每期费用不超过5万元,本项目预算60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为加快建设改革引领区和金融品牌集聚区,建设高素质专业金融人才队伍,以提升深圳金融从业人员整体素养为目标,服务于广大金融从业者对于监管政策和业务热点的了解需求,以普适性和高覆盖为特点,开展先行示范区金融大讲堂系列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主题方向
围绕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以及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工作为中心,结合金融监管政策和业务热点等金融领域内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活动。内容需符合先行示范区建设发展要求和深圳十四五规划方向,紧贴监管和市场关注重点。
(二)活动频率及组织形式
活动可采取线上直播+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合同签订后,原则上按每月至少1期,每期不少于1.5个小时的频次,开展12期2024年度大讲堂系列工作。
(三)师资要求
采用政商学组合搭配式师资安排,聘请来自政府相关部门、国内外知名高校、业界标杆企业等一线顶尖师资,保持政界、学界、业界师资比例基本均衡,兼顾形势分析、政策解读、理论研究、案例学习。
(四)项目管理。
1.计划方案。承办机构需制定全年活动方案以及每期活动实施计划,经报我局审核通过后,按计划开展工作。
2.活动宣传。每期活动均需开展宣传工作,于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新闻通讯稿报送我局。
3.活动总结。每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活动总结;完成全年计划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估报告,并将各期活动主要内容编纂成册。
(五)积极配合我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符合国家和深圳市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未被列入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三)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开展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要求的资质、资源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拥有强大的优质师资动员能力,能聘请到政府相关部门、国内外知名高校、专业研究机构、业界标杆企业(含金融企业、实体企业)等社会各界优秀师资。
2.具同类项目承办经验,具有较强活动策划执行能力、优秀的项目管理能力,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设施及服务,拥有开展相关项目的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
3.拥有高素质的专业服务团队,能够按照要求提供专业优质高效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满分100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一)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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