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需采购食堂常用主副食品一批,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具体供货地点、时间、品种、预算金额
1.供货地点:南平市建阳区万辉路66号省特检院南平分院实训基地;
2.供货时间:2024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3.供货品种:供应商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其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
4.招标控制价:400000元;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其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主要种类有: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糕点;粮油面、干货、调料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等)。
2.招标要求
2.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所有配送的食品,适用《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要求可追溯。
2.2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2.3不得提供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能够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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