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公告信息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供应商需要提供在朝阳市城区内能够满足3500余人集中办公的单体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房屋,同时在集中办公区域内配备完善的大中型会议中心、食堂、停车场等必要设施,并根据采购人需要依法依规提供电梯、空调、消防等运维保障,保证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及使用纠纷。合同签订共3年,采取1年+1年+1年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0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19]36)、《朝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朝委办发[2019]50)第三章第九条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统筹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的规定,市本级行政事业53家单位、3500人需要租赁房屋集中办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2020年、2021年两次通过公开招标租赁房屋,均只有朝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响应,朝阳市城区内只有此处房屋能满足53家单位、3500余人的集中办公需求,房屋租赁依法依规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集中办公单位工作需求,已经投入了一定资金用于单位搬迁、房间维修改造等,并已经在附楼设立一站式办事服务大厅等多种便民政务服务场所和投放相关配套设施,办事大厅与具体业务部门集聚办公,既让百姓熟知、便民利民,又大大提高了办事效能。经专家认真研究论证,截至目前,朝阳市城区只有此处房屋才能满足众多单位和人员集中办公需求,能够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间工作运转效率,压缩政府共用配套附属设施投入资金,继续为群众提供熟悉稳定高效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场所,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此次房屋租赁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中第三条第一款8.购买、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朝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慕容街9A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 3月27 日 至 2024年4 月7 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田广州 联系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 0421-263831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哲 联系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 0421-360811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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