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 7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市本级)同里防洪控制闸土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同里防洪控制闸所在的苏申外港线是《长江三角洲地区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和《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的国家高等级航道,是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规划的两纵六横中六横之一,是江苏与上海之间重要的省际货运通道之一。同里防洪控制闸位于吴淞江南岸的苏申外港线南段河道上,距吴淞江口约1.2km,跨吴江及吴中两区,是吴淞江沿线5座主要航道建筑物之一。
同里防洪控制闸闸室采用钢筋砼敞开式结构,单孔布置,闸孔净宽90m。工作闸门采用弧形双开门,门库对称布置于闸室两侧,配2台套QH-1×600kN单联卷筒卷扬启闭机。
同里防洪控制闸结合江苏段其他两岸口门控制工程,可有效统筹流域、区域防洪安全,在吴淞江行泄太湖洪水期间,抵御洪水倒灌区域腹部,减轻区域防洪除涝压力,确保洪水安全东出黄浦江。
同里防洪控制闸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采用单回10kV市电和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工程管理区内布置配电房,配电房内设1台容量为250kVA的主变压器和250kW柴油发电机。变电所10kV侧采用单母线进线,计量方式为低压计量,在0.4kV侧集中无功补偿。主变为启闭机及辅机设备、生活、照明供电。本工程设中央控制室,建立计算机监控及视频监视系统,集中控制和监视主启闭机和其他辅助设备的运行。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苏发改农经发[2022]149号批复等文件,同里防洪控制闸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同里防洪控制闸所在河道为三级航道,堤防等级为2级,同里防洪控制闸工程等别为II等,满足水利、航道的要求,本工程闸室为钢筋砼敞开式结构,单孔布置,闸孔净宽90m。工作闸门采用弧形双开门,门库对称布置于闸室两侧,配卷扬式启闭机启闭。工程内容包括:闸室段、上下游连接段及引河挡墙组成。
(三)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同里防洪控制闸工程水工土建部分(施工单位要配合闸门制造安装单位做好正式通水前的闸门止水效果试验,待闸门止水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后再正式通水。),预算价;14482.134013万元;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8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闸门单孔净宽20米及以上的水闸或闸站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文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查询路径;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无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8年(全日制大学或中专毕业证书签发时间<学历晋升连读的以后者计>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的施工经历(在其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施工管理经历中列出)且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3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1: 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堆土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场地大小不少于172亩。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格式在网上自行下载),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街道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含排泥场责任主体的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
(12)其他要求2: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6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不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5家(不含25家),则去掉N个最高标价和N个最低标价,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α取0.65,0.70,0.75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α;
最高投标限价: 14482.134013万元。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69分
(2)技术部分:3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部分 | 69 | |
1.1 | 投标报价 | 65 | 1.1.1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5分,最低得分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①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100%,得分65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与100%相比),扣0.3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低1%(与100%相比),扣0.3分。 1.1.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公告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1.2 |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 2 | 1.3.1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质检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施工员2人(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缺一个扣0.2分,最高扣0.8分。(0.8分) 1.3.2配备安全员3人(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缺一人扣0.1分。(0.2分) 1.3.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1分) 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1.2 | 人员业绩 | 2 | 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签约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水闸或闸站工程业绩,或闸门单孔净宽20米及以上的水闸或闸站工程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多2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
2 | 技术部分 | 31 |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2.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10 |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的得8分,否则酌情赋分; 2.1.2.1土方工程;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土方开挖、回填压实、土方调配、渣土运输、渣土处置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2分) 2.1.2.2混凝土、护岸工程;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分) 2.1.2.3导截流工程;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3分) 2.1.2.4施工围堰及降排水;工程围堰及施工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2分)
|
2.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4 |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3分),否则酌情赋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
2.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9 |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赋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
2.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3 |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
2.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3 |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
2.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2 |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得(1分),否则酌情赋分; 2.6.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得(0.5分),否则酌情赋分; |
3 | 合 计 | 100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燃气大厦
联 系 人:叶霖
电 话: 0512-65201718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联 系 人:杨振华
电 话:15995743996
传 真:0512-6522188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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