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夏大道(翱翔路-洪泽湖路)雨水管道修复、清淤工程施工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3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华夏大道(翱翔路-洪泽湖路)雨水管道修复、清淤工程施工。
2.2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华夏大道(翱翔路-洪泽湖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北部片区,道路呈南北走向,为城市主干路。工程南起翱翔路,北至洪泽湖路。道路规划绿线160米,断面布置为:160m(绿线宽)=2.5m(人行道)+7m(辅道)+40.5m(生态廊道)+6m(人行道)+20m(机动车道)+8m(绿化带)+20m(机动车道)+6m(人行道)+40.5m(生态廊道)+7m(辅道)+2.5m(人行道)。工程沿线由南向北分别与翱翔路、始祖路、远航路、迎宾大道、大寨路、巡航路、鄱阳湖路、慈航路、洞庭湖路、连航路、大航路、太湖路、通航路、飞航路、护航路、巢湖路、导航路和洪泽湖大道相交,沿线均为现状路。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答疑及补充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1月3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653856566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20楼
联 系 人:王先生、周女士
电 话:0371-86623881
邮 箱:1162988891@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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