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食堂维修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食堂维修项目;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最高采购限价:184956.48元(含税);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
5.工期:6天。
6.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食堂维修项目,主要包括食堂墙面、天棚、电气、门窗等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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