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尤溪林业分公司全劈、施肥
2、项目地点、施工质量和要求:
2.1西滨镇大仁坑026林班01大班020、050、080、090小班,02大班020,03大班020小班,04大班050小班,05大班010、020小班,07大班010、030小班,08大班010、020小班,028林班01大班010小班和雍口050林班06大班050、061、080小班共计1143亩(其中:2024年补植695亩、2025年补植448亩,均于当年两次抚育)未成林造林地全劈。
2.2联合镇吉木近期抚育的21林班14大班1、2、6、8小班, 17大班2、4、8小班共549亩购买肥料和施肥。
2.3施工质量和要求:
2.3.1全劈:西滨镇大仁坑、雍口山场2024年补植木荷的695亩未成林造林地于今年10月、2025年补植木荷的448亩未成林造林地于2026年9-10月全劈一次,全面劈除林地上的灌木、杂竹、杂草及胸径5CM以内的树木,杂灌头不得高于地面10厘米。
2.3.2肥料和施肥:吉木山场近期抚育的549亩进行穴状施肥,中标方购买的复合肥应符合GB/T15063-2020国家标准,N:P:K各14-8-8%复合肥含氯(高氯),总养分≥30%,单个养分≥13.5,并向招标方提供复合肥销售方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在苗木上方50cm左右处树冠覆盖范围挖长30cm、宽20cm、深20cm沟将肥料均匀撒入,施肥量约250克/株(平均每亩不少于45kg),施肥后全面盖土,宜早晚施肥,高温和雨天不得施肥,林业部门另有规定的按林业部门的规定。
2.3.3其他:若政府部门及保险公司另有其他要求,中标方必须无偿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财政补贴和保险理赔款等归招标方所有,与中标方无关。
3、风险提示和联系方式:投标方参与投标前,应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一旦参与投标表明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联系人:詹先生13515999759 胡先生13850828797
4、投标方资格要求:
投标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企业,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含:森林经营或营林等相应资质,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5、施工期限:施肥和2024年补植的695亩未成林造林地全劈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5年补植的448亩未成林造林地全劈至2026年12月31日止。
6、付款方式:
6.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549亩施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60%;2025年695亩全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20%合同价款;2026年448亩全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20%合同价款。
6.2招标方财务部收到每次相应付款金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如遇税率变动,需将原含税总金额折算为不含税总金额,再乘以新税率)后45天,以银行电汇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7、报价规定:
7.1本项目设置最高控制价为33.5万元。
7.2投标方按 万元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为含税价。
7.3含税中标价包含施工山场清理、全劈、肥料款、挖施肥沟、运肥施肥、代替人工的机械费用、工具材料费用、管理、安全措施、森林防火、治理环境污染、税收、工伤或商业保险(赔付额意外身亡≥80万元、医疗费≥8万元并向招标方报备)等一切费用,招标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4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报价最低者相同达两人或两人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低报价者。
8、评标办法:
8.1投标方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无效处理。
8.2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投标价最低的投标方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方。
9、报名、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9.1报名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方请于2025年9月25日12: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报名。
9.2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9月25日15:00时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方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寄到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9.3参与方式:(四选一)
9.3.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时投标方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9.3.2函件: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开标之前寄达。为确保寄达,请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俞炳辉,联系电话:0598-5658595。
9.3.3网络:在大企采购工作台https://www.daqihui.com/上投标报价。
9.3.4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于开标之前发送E-mail到:zhaobiao@qingshanpaper.com。
10、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0.1投标方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10.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0.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银行电汇回单单独密封装订,注明招标编号。
10.2.2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方尚有已结未付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方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已结未付货款中转扣,但须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函单独密封装订。
10.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0.4未中标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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