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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大梅沙海怡轩9号商铺招租-变更公告

· 2024-03-08

第1次变更信息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17566.00 元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及安全生产;服从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3、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4、物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可将部分物业转租分租。
5、物业由承租方负责装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6、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获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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